“姐姐!”
陆招娣将高压锅边溢出的汤汁擦拭干净,闻声去开厨房的门,“你醒啦?晚饭做好了,等我洗个手上去扶你下来。先去把外套穿上。”
虽然家里开着暖气,但她刚从被窝里出来,有温差,陆招娣怕她受凉感冒。
凌霄从善如流,“好!”到底是年轻,平日又爱运动,虽然伤了一只脚,蹦跳起来也蛮灵活的,转身又跳回了房间。
陆招娣洗完手,摘下围裙,上楼去搀她。
明明刚才还灵活得很,可下楼的时候,看着又艰难了许多,一边拄着拐杖,一边一个劲往陆招娣身上靠。
陆招娣怕她摔着,只得紧紧靠着她,还将自己的手圈在了她的腰上,替她注意着脚下的楼梯。正因为一直低着头,就没有注意到身旁那人的笑意。
餐桌上,凌霄又故意感慨道,“好难得才能吃到这些家常饭菜,平时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爸妈整天都在忙,也没时间管我。我除了上课,就是在家闷着,挺没劲的。现在有你和我一起住,让我感觉受点伤也是个好事情。”
“别胡说,身体第一。”陆招娣知道她是一个人住的,看来家境再好,也有自己苦恼。用公筷替她夹了个蛋饺,“多吃点。”
此时,凌霄的手机响起。她一边伸手去接,一边往嘴里塞蛋饺,口齿不清地,“喂?”
手机的音量不小,即便是坐在餐桌对面,陆招娣也能听到那嘈杂的音乐声。凌霄看了她一眼,手忙脚乱地去按音量键。
“霄霄,晚上有时间吗?出来玩呀!”因为现场吵闹,对方说话几乎是吼的。
“啊,我不去了,明天还上课呢。”凌霄汗颜,刚和陆招娣说过自己平时除了上课就是宅家来着。
“怎么啦?改邪归正啦?”手机那端,尖锐的女声依旧没有放弃。
凌霄稍稍侧过上半身,迅速回了一句,“不跟你说了,我在吃饭。”随即挂了电话。
陆招娣安静进食,状似平常,只是觉得自己方才在心里为她生出的怜惜有些可笑,有钱人家的孩子,总是有许多乐子可寻的。
凌霄打破了两人短暂的沉默,“姐姐,你平时喜欢做些什么呀?”
此时陆招娣已经吃得差不多了,碗筷已经放下。
虽然是闲聊,凌霄的这个问题倒也让她仔细思索起来。自己的生活总是规规矩矩,过得寡淡无味。平时除了工作,就是在家读书、看电影、偶尔自己一个人去骑车。从小到大,似乎找不出一个可以称得上是“爱好”的东西。
从小,自己唯一的目标就是远走高飞。为此,她勤勤恳恳,一丝都不敢松懈地念书、打工,直至这两年,才算得到了一些真正的自由。
能这样安稳、平静地生活,便已能让她倍感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