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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第1页)

我还为了给你买衣服叫二叔爸爸。”金朝沉默半晌,把他从被子里捞了出来:“那你想叫他爸爸吗?”“我不知道。”沈满棠踌躇道,“我叫二叔爸爸他就会很开心,我也想让他开心的。可我又怕祖母知道了会不高兴。”金朝:“那你自己怎么想的?你愿意二爷当你爸爸吗?”沈满棠抠抠手,犹豫道:“我喜欢二叔,二叔现在对我比以前还要好。可是祖母不让我叫别人爸爸。我是不是不能有两个爸爸?”金朝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替沈满棠做决断,但他还是说了:“你想叫就叫吧,私底下偷偷叫,别叫人听到了。”沈满棠茅塞顿开:“你说的对,我偷偷叫。”金朝“嗯”了声,给沈满棠开了罐新的雪花膏,边涂边想起沈沧抱着沈满棠离开学堂时的背影。哪怕是重活一世,金朝也没能预知全局。未来变数太大,只有沈沧真心将沈满棠视作亲儿子,他才会好好教养他,保护他,不会让他走上绝路。金朝心想,如此,哪怕未来的某一天他和母亲都无法再陪伴沈满棠长大,他也能好好的。“以后万一我和我姆妈不在了,你要听二爷的话知不知道?”金朝想到未来,心中不免有些伤怀。“你们为什么会不在?”沈满棠急了,“你们要去哪啊?”“我说万一,就是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在很小很小的概率下,我们可能会不在你身边。但就算这样你也要听二爷的话,乖乖长大知道吗?”金朝安慰着沈满棠,或者说是哄骗着他。只有他清楚前路有多难走,一步踏错,他们三人都难逃死局。“我不要。我要你和芦姐姐永远陪着我。”沈满棠竟没被糊弄过去,焦急地等待金朝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我尽量。”金朝叹气,郁结于心。“要拉勾。”沈满棠尤为坚持,强硬地拉过金朝的手。金朝觉得很难过。在命运面前他不过是沧海一粟,只有不谙世事的小孩才敢说永远。作者有话说短短的一章,祝大家新年快乐!!(●˙˙●)换牙早在一周前沈满棠和金朝就接到升班通知,这回去学堂便是直接去新班级了。一觉醒来沈满棠便觉得心情大好,一点都不排斥上学了。新班级的先生早前特意来家访了一趟,沈满棠一眼便认出他是开学考那天要背他上楼的先生。他满脸尴尬,挠头道:“先生好,我是沈满棠。”“诶,沈同学和金同学,我们之前见过。”汪缘觉推了推眼镜,憨厚地笑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十班的正教员汪缘觉,你们叫我汪先生就好。”傅君佩看着这位汪先生一身天青色夹棉长衫,素净雅致,还架着副圆框眼镜,更显文质彬彬。年龄估摸着也就二十出头,浑身散发着青涩的书卷气。

“汪先生抱歉啊,应当是我带孩子去学堂拜访您才是,还劳烦您走这一趟。”傅君佩笑容可掬地示意汪缘觉落座。“满棠妈妈,不麻烦的。学生脚受伤了,做先生的有义务来关心一下。我也是想借此机会多了解点二位同学的情况。”汪缘觉翻了翻学生档案,开门见山道,“这次开学考的试卷我看了,金朝考的非常好,字迹也端正清秀。”“满棠的成绩也不错,能达到升班的要求。”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依我拙见,这么小的年纪其实不宜过早跳级。课业难度陡然加大可能会让孩子产生厌学情绪,反而事倍功半。您看满棠升班的事要不再缓缓?”沈满棠傻了,眼泪不打招呼就掉了下来。他为了升班被金朝逼着学了这么久,没想到好不容易考上了,却被先生劝退了。金朝也有些意外。其实这位汪先生说的有道理,专程跑这一趟也是为了沈满棠好。他捏捏沈满棠的手,说道:“小满不能升班的话,我也不升了。”傅君佩看着儿子掉金豆,于心不忍,便商量道:“汪先生,您看两个孩子一直是一起念书的,我也不想因为自己儿子耽误了金朝。不然您让小满先试试?不行的话再让他回原来班级。”汪缘觉尴尬极了,他从没见过这么爱哭的学生。他赧然地推推眼镜道:“可以可以,那咱们就先试试看。满棠同学别哭了啊,先生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沈满棠见好就收,立刻抹干眼泪恭敬道:“谢谢先生,我会努力的。”“诶诶好。”汪缘觉抹了把额上将落未落的汗,将茶一饮而尽便匆匆告辞了。这还是他上任正教员后第一次做家访,屁股还没坐热,就被学生的眼泪吓跑了。等送走汪缘觉后,傅君佩立马回身弹了沈满棠一脑瓜崩:“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爱哭鬼,也不知是像了谁。你看元宝多懂事,成绩多好,你也不学着点,尽耽误人家。”沈满棠不服气道:“元宝说了,我这个年纪学成这样已经很厉害了。而且我还是个小孩子,不用那么懂事的。是不是,元宝?”金朝没想在人家母亲面前展露自己的育儿理念。他看着傅君佩错愕的神情,装傻充愣地笑了声,架起沈满棠道:“太太,我先带小少爷回房了”。“好,好,慢点啊。”傅君佩笑了,错愕之余还有些欣慰。她暗骂自己过于心急,竟还不如一个半大小子会教养孩子。上学这天,金朝换上了赵丰年一大早去街上买来的童装,终于有了几分孩子模样。沈满棠乐不可支,绕着金朝一圈圈地打量,比自己穿上新衣服还要高兴。“赵叔,你下次别买灰色的衣服了好不好?我不喜欢灰色。”沈满棠挑着刺,又上手摸了摸布料,“摸起来也糙糙的,好像没有我的料子好。”“小少爷,这是二爷今早才通知我的,这么一大早我也买不着合适的啊。我下次注意好吧?”赵丰年强忍不耐,低声下气地哄着小孩。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沈沧近来总遣他干些杂事。他一个大男人,一大早走街串巷就为了给主人家的奴仆买件衣服,实在可笑。沈满棠:“要给元宝买好多好多,不要给二叔省钱。”赵丰年无奈道:“好好好。”金朝不置可否,面无表情地站着,像根套上衣服的木头。他脑子里就没什么“新衣服”的概念。从前在乡下他只能捡堂哥不要的旧衣凑合,甚至连双鞋都没有。等进了厂子,他便只盯着统一的工装胶靴穿。后来陶园昌将厂子转给了他,他便连陶园昌的旧西装都一并接手了。除非要谈生意,否则他到哪都是一身朴素的工装,丝毫没有打扮的想法。可就是这件在沈满棠看来还不够好的衣裳,却让金朝收获了一众丫头婆子的称赞。“元宝,你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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