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细细密密的血迹仿佛透过眼底,藤蔓般爬满他的心脏。
平时那么讲究爱干净的吸血鬼,就算咳血也要咳一口漱一口,怎么会容忍自己躺在这一片狼藉上,连脸颊上沾到的血迹都没有擦掉。只可能是在昏迷时,无意识地吐出来的。
陆崇如鲠在喉,几乎不忍再看。
“要回去吗?回去吧……我想在床上睡。”他半阖着眼,身体软绵绵地又想往下倒。
“先别睡。”
陆崇扶住他的肩膀靠在抱枕上,另一只手解自己衣领上的纽扣。
“我身体里流着狼族的血,咬别的地方不行。”
狼族的皮肤坚韧难以咬破,几乎覆盖全身。只有分泌和释放信息素的腺体所在位置是弱点。
戏服纽扣设计得太复杂。他着急蛮横地要扯开衣领,想起明天拍摄要穿才及时克制住了,于是单手攥住衣摆兜头脱掉,露出结实精壮的上半身。
他俯下去,把自己的颈窝贴近林雪河嘴边,低声说,“要咬就咬这里。”
他没来得及洗澡,身上热烘烘的,信息素融进汗里裹得全身都是,带着最原始的吸引力,稀有血型的香味透过皮肤扑鼻而来。
林雪河被香得迷糊了一阵,睁开眼睛立刻就被这直接怼到脸上的距离震撼住了,无语地转开脑袋。
咬腺体代表着发生标记行为,在狼族就几乎等同于发生一夜情。对纯情男大学生而言,这算得上是很大的牺牲。
但他可是林雪河。别人牺不牺牲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和陆崇预感的一样,他不会就这么乖乖领情。
“不要。”他说,“我又不是你的oga,干嘛做这种事。”
“我又不是那种意思……”就算是,也没有oga反过来标记alpha的说法好吗。
陆崇很严肃地红着脸,“别想那么多了你赶紧的吧。这个样子在外面晃悠不安全,快喝饱了变回去。”
最钟爱的口味就在眼前。林雪河却兴致蔫蔫,缩回毯子里说,“变不回去了。”
“你不是人类。就算把你全身的血都喝干,也给不了我足够的滋养。”
好喝但没营养。
陆崇一愣,“必须要纯人类的吗?那我给你买……”
“我一定要变回去吗?”
林雪河打断并反问。
一定要用有[神谕],才能证明他存在的价值吗?
把伴生能力耗尽,他就不配再当“林雪河”了?
“我什么也不想喝。”
他倔强地重复,“我就要这样。”
虚弱的语气虚弱中透出明显的不悦。他瞳孔缩得很小,眼中只见一片黯淡的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