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着车走了。
而这一段在书中是这么写的:
骆可上次从酒吧跑了后就后悔了,一直想找机会向闻时京道歉,直到今晚他在朋友圈看到闻时京还在加班时,他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当即跑去厨房,做了闻时京最喜欢吃的辣子鸡,期间他被呛得直咳嗽,他也是欢喜的。
他不顾大雨,即使打不着车也要去。
不为别的,他只是不想闻时京饿着,他有胃病,磨人的很,所以不想闻时京将来也得了胃病。
他只是想对闻时京好。
即使摔倒在水坑里,即使受了伤他也没有退缩,他像是一个为爱奔赴战场的勇士,他不怕受伤,不怕牺牲,单薄的身影是那么的坚强,一向胆小的人这次为了爱义无反顾。
当他求着那个保安大哥让他上去时,闻时京出现了,就好像他们注定要相遇一样,可他却只冷冰冰的问自己为什么在这里?自己身上的水他好像一点都看不到。
骆可忍住一瞬的心酸,满怀期待的送上自己精心准备的食物。
没有得到他想象中的美好场景,闻时京一脸嫌弃,就好像自己的食物脏了他的眼睛般,骆可只能卑微的解释是因为不小心摔倒才弄成这样的。
他真得不想的,因为摔倒真得挺疼的,他的手和腿都磕坏了,但是闻时京看不到这些,他只是嫌弃自己的饭菜,如同嫌弃自己。
他没想过闻时京会愿意送他回去。
因为很晚了,外面又下着雨,闻时京又忙到这么晚,他应该很累吧。
可是他愿意送自己回去,骆可真得很开心,如果重来一次,他还是会来给闻时京送饭的。
车里很暖,骆可偷偷看向闻时京,暖色的车灯从上打在那张线条冷硬的脸上,阴影为他增添了更加成熟的质感,因为专注或许是烦躁,浓色的野生眉蹙起了些。
当下流行奶油小生那种审美,像闻时京这样周正凌厉的长相并不符合主流,帅得太有侵略感,好在他有一种从内而外散发出的贵气,稍稍抵消了些皮相带来的野性,不然真得是压迫感十足。
骆可也不敢盯他太久,他其实有点怕闻时京。
但是还好,这样的雨夜有他在自己身边。
他已经很久没有和闻时京在一起待这么久了。
到家后他看雨下太大,不放心闻时京,就想让他在自己那里住一晚,可是闻时京好像误会了自己的心意。
他的目光那么冷。
也许在他看来,自己和那些想和他睡觉的人没什么不同。
他只扔下一句:“不要总做给别人添麻烦的事情。”
骆可被那句话赶下了车,孤身投入风雨中。
原来他所做的一切在闻时京看来都是麻烦,甚至对他而言自己就是个麻烦,他跌跌撞撞的在雨中跑回家,瘫坐在沙发前的地上把自己紧紧抱成一团,房间里只有他委屈伤心的哭声,他哭了很久,身体慢慢地发起了热就那么昏死在了地上。
无人问津。
如同一只没有主人疼爱在意的小动物,只能凭借着自己的顽强活下去。
车子极其危险的滑了出去,我打着方向盘,在车马上就要撞上护栏前打正了方向,溅起了一片水幕。
车向前又滑了一段,才勉强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