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刚刚下班,他是一名平面模特,名不见经传,在圈子里没什么名气。不过他去年才大学毕业,入行时间尚短,还对未来充满希冀和幻想。
陆臻性格活泼跳脱,与沉稳严谨的游书朗正好互补,两个人三年前相识于游书朗公司举办的一次推广活动,还是大学生的陆臻是活动邀请的众多模特之一。
工作时的游书朗很有魅力,处事从容、张弛有度,又不缺乏决断力。轻轻松松掌控全局的男人,让未经世事的陆臻一见钟情。
追求游书朗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陆臻足足用了半年的时间。这曾让自小就受人追捧的陆臻十分沮丧,可直到今日他都在庆幸自己当初没有放弃,因为确定关系后的游书朗太过温柔体贴,从他身上陆臻享受到了被恋人珍视的所有快乐。
樊霄回到包房的时候,游书朗的电话还没结束。
男人嘴角擒着微笑,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掐着他用“胭脂”来形容的香烟。声音含糊低哑,话到尾音,又暧昧地勾起,琥珀色的眸子里盛满惑人的笑意。
见樊霄回来,他简单向对面说了几句,似乎对方又在撒娇,他轻笑了一下,低声哄了声“乖”,然后结束了通话。
樊霄眼角跳了一下,看向游书朗的目光直白露骨,他浑身散发着不爽的气息,墨色的眸子幽深暗炙,翻滚着未明的情绪。
坐在榻榻米上,他垂着眸子,直到听见游书朗问“怎么了”,才翻起眼皮笑着说:“你和你女朋友感情真好。”
又是那副随和亲切的模样了。
“真羡慕你能找到灵魂伴侣。”他喝空酒杯中的酒,自顾又倒了一杯。
游书朗笑着说道:“灵魂伴侣?没那么夸张。”
“你很爱她?”樊霄似乎很喜欢这个话题,追问道。
游书朗怔了一下,他不是将感情挂在嘴边的人,因为性向的关系,也并未与谁聊过这个话题。
“嗯,是的。”他回得敷衍,打算快速翻篇儿。
樊霄却似一个老朋友一样长叹:“唉,看来只有我还是孤家寡人啊。”
游书朗弹了弹烟灰,不以为意:“肯定是你太挑了。”
樊霄也不反驳,笑着认下:“也有这个原因。”
可能是气氛太轻松,又可能酒意蒸腾了起来,游书朗放弃克己,不算走心的问道:“樊先生,想找个什么样的?”
日料冷食居多,现在只有寿喜锅还冒着热气。樊霄收起笑容,目光隔着不算丰沛的水汽,直直的看向游书朗。
“我看你女朋友就挺好。”他说。
蓦地,两下无语。
樊霄在游书朗的眼睛里看到了淡淡的不悦和疑惑,直到男人握着酒杯的指节慢慢压白,他才再次绽开笑容:“我是不是表达有误?不常说国语现在总是闹笑话,我是说,你女朋友一定很好,我相信你的眼光,如果她有姐妹可不可以介绍给我认识?”
这个解释有点牵强,至少游书朗目前为止没有听过樊霄因为说话闹的笑话,除了这次。但他想不出其他原因来解释心里再次出现的异样感觉,所以只能相信这是一次口误,并非具有针对性的挑衅。
他举杯,淡淡的说道:“真是遗憾,他并没有姐妹。”
饭局结束,两个人都有些微醺。在日料店门口告别,叫了代驾各自上了车。
车门关上,游书朗微醺的醉意便退得干干净净,这是他处世哲学,与人对饮,对方醉了,自己却还保持清醒,是一种能力上的压制,也是不合群的表现。没有人喜欢你记住他们丑陋的醉态,除非你也醉了。
因而,只要不是商务宴请,要求游书朗必须清醒的情况,参加酒宴时,他一般与对方保持同样的醉酒程度,比如今天,樊霄微醺,他便微醺。
而另一辆车上的樊霄,此时也全无醉态。昏暗的环境里,只亮了一盏车顶灯,光线自上而下打在男人轮廓分明的脸上,将凸起的眉骨和鼻梁照亮,眼睛却陷于幽暗的阴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