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褥很软,司玉侧身抱着它,一条腿搭在上边;眼皮缓缓翻动几下,就快要睡着。
挂了电话,贺云冲出卧室。
“宝贝,很晚了,你要出去吗?”
“嗯。”
“好。”
管家正在联系司机将车开来。
“直升机,我要去伦敦。”贺云脚步滞了一秒,“去查一个叫沈确的人。”
贺云是有火的。
他从未标榜过特立独行,例如身在贵族权势之家,还口口声声说「钱财权势最是无用」;
他也并不觉得,因为自己是「贺云」,所以对方就要对自己百依百顺,逢迎讨好。
他的火是因为司玉怎么就可以在短短一天内,再次哄骗又玩弄他。
贺云自认自己做得不错。
是,他从未有过交往对象,在床上或许有做得不够出色的地方——只会是暂时;司玉喊他停下,也没停。
但他在那晚至少反复和司玉确认了不下十次:是否真的想这么做?
他不想乘人之危,更不想第二天司玉在醒来后,后悔自己在醉酒后做出的决定。
——哪怕那时候,他已经褪下司玉的贴身衣物。
而且那晚后,他虽想司玉,也气司玉就这么把他丢在了酒店,但也从未想过,依靠所谓的权势,立刻找到他。
贺云不喜欢用这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来表示自己所谓的喜欢和重视。
但是……还是没忍住。
就像今晚,计算着牛津郡到伦敦不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再加之堵车或是其他意外,两小时也肯定能到。
可他却还是没能等到司玉的电话。
他不想把人逼得太紧,但这次,贺云觉得对付司玉就必须这么做。
——抓小狐狸,除了猎枪,还得有跑得快的好马。
司玉下榻的酒店,是丽芙格林家族的产业,贺云畅通无阻地来到了他所在楼层。
他努力平息着胸腔里的火,朝着司玉的房间走去。
房门虚掩着,门缝里还有光线。
“司玉?”
贺云心中一紧,边低声呼喊,边推开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