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城,他二人去的地方,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而这小镇地理位置特殊,正处于晚国和楚国交界之间的一小块地方上。据楚珩所说,这块小地方土地贫瘠,曾经是大批难民避所之处,是实实在在的一座小破城,破到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想要收纳它。直到有一天,那小城突然来了一个神秘的人,无偿的帮助那里的难民种田锄地,花了好几年时间把这块没人要的地方生生带富了起来。说白了,就是贫民摆脱贫穷奔向了小康。可传说归传说,即便这小块地再发光发亮,依旧没有大国看它一眼,而且它长年安分的很,如果没人刻意提起的话,几乎没有谁会注意到它。所以沈知非还是很佩服楚珩的。她在王府养伤的时间,他居然能查到这么多消息,连这个地方都能给它搜罗出来。此一行,除了她和楚珩,同行的只有三时和寅卯。毕竟地方小,他们也不能整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的过去,太过引人注目。马不停蹄行了些时辰,大约快到所谓的富城后,他二人便下了马车,佯作行商路过此地,因为天黑想要找个落脚点。其实一开始在造假身份混进城的那会,楚珩是很提议沈知非女装成他夫人,与他做一对夫妻,四处游玩的时候恰好走到那处,便停下来歇脚休息几日。这个逻辑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沈知非觉得,如果她这会儿穿女装出现在王府隐卫面前,十个里面有十个会认为她有这个癖好。别的不说,光是她每每从楚珩的屋子里出来、或者说楚珩从她的屋子里出来,但凡碰见一人,对方都是一脸不可言说的表情。如果他俩注意回避一下还好。可关键是,两人间没有一个在意的。毕竟是在自己府上,要是在自己的地盘都不能造次,一天到晚偷偷摸摸的跟偷情似的……虽然那样也有点刺激,但让楚珩忍着?不可能。楚珩也不会让沈知非委屈。不过他们也没有表现的太过分而已。虽说扮成商人和家仆也不错,楚珩却有些可惜的意味。他不是没见过沈知非女装的样子,只是那时候认定她是男人,况她那时又未着粉黛,他见的为数不多的两次还都是大晚上,乌漆麻黑的也看不清楚。关于楚珩的这些想法,沈知非一概不知。她穿男装习惯了,也觉得自在,女装好看是好看,可行动起来着实不方便。衣服而已,真穿一辈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早些年在楚城四处野的时候,沈知非见过的形形色色的人多了去了,模仿起来都能得其精髓,装楚珩的仆人还真挺像那么回事。两人入城的时候已是傍晚,为了不显眼刻意,特地一前一后逛了几圈街道,然后和平常外来人的做法一样,寻了家客栈解决吃住。自然,这客栈也不是随随便便找一家就住下的,来前楚珩便做好了准备,沈知非也道酒楼饭馆里小道消息最多,指不定能碰上一两桌爱说话的客人或者易探口风的小二。幸运的是,伺候他们这一桌的小二哥,正好就长着一张八卦的脸。虽说这富城是小地方,但因为长期和外界不接触,所以自然而然的有些排斥外来人,这干瘦的小二哥一看这桌上的二人着装和样貌生的很,上茶水的时候还问了一句:“二位客官看着不像本地人啊,富城可是个小地方,您二位来这儿是游玩呢还是探亲啊?”菜馆子里跑堂的就是热肠子爱说话,用不着自己先搭话,沈知非先给楚珩倒了杯茶,然后抬头看着小二哥乐呵道:“小哥眼挺毒啊?我二位的确不是富城人,就是要去谈生意,路过此地进来歇歇脚。呐,小弟身边的这位就是我家公子,年纪轻轻继承了家业……你别说,还挺巧,也是开客栈的!我家公子啊看您这客栈生意不错,座无虚席,就想进来瞧一瞧,没准能学到点什么呢!”“嗨!这能有什么好学的!”小二哥细细看了眼二人打扮,见沈知非说话不像是在骗人,稍许放松了些警惕,听她夸客栈生意好还有些骄傲,立刻介绍道:“您二位外面来的所以不知道,咱家客栈啊,那饭菜可是想当的好,在富城可都是数一数二的呢!要不信,您二位点几道店里的招牌菜,绝对让您吃了一次想第二次!”“有这么好?”沈知非附和着笑了几声,转头请示楚珩:“公子,要不我们点几个?”说实话,她还真被这小二哥念叨饿了。楚珩回看她一眼,然后看向小二点头道:“听小二哥一言,不吃实在可惜,那就麻烦上贵店前五的招牌菜。”沈知非在他身边听的眼神一亮,不忘对着小二摆手道:“再上两壶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