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哥谭第七天。
“举起手来,蹲下!”
在银行排队排了一个半个小时终于来到对私窗口准备登记业务的洛里安:“……”
大概是她的位置太好了,某劫匪一眼扫到了她,拎住她的衣领,打算把她往地上扯。
然后没扯动。
在场的枪口不约而同地对准了她。
“好巧。”
洛里安竟然认出了其中一张脸,正是阿卡姆见过的。
“嘿,温特,很高兴这里有个熟面孔。”
“你谁啊?不许动!”
“半年前,B3层,我向你问贝恩在哪儿,而你当时正在撬锁准备越狱。”洛里安不紧不慢地观察温特的表情,“你确定要当着我的面开枪吗?那我就有理由正当防卫了。”
“虚张声势。”这伙人的领导者打断了她,“我说过了,蹲下!柜员把现金交出来!”
柜员一边微微颤抖一边点钞:“冷静,先生,犯不着杀人。”
一只枪口转向保安:“我都说了不许动!”
保安由蹲改坐:“我腿麻,蹲不了。”
突然,儿童的哭声响起。
是一家三口,母亲安抚孩子,父亲挡在她们身前。
“我说了,除了柜员,其他人举起手来!”劫匪之首对着天花板就是两枪,正巧炸掉了一个摄像头。
温特凑到他身边:“那个女人是危险角色,我亲眼看见她用刀把人的头砍下来。”
“那她为什么不在监狱里?”
听清楚他们对话的洛里安:‘这时候倒是思考法律了吗?’
“因为她就是在阿卡姆砍的。”
能够成为劫匪的首领说明他有一定的思考能力:“选个软柿子,给这家伙一个面子。她绝对不是义警,不然老早就站出来了,充其量不过是我们的同行。”
温特:“最好检查下她有没有带枪。”
“好,你去。”
温特:“我?”
洛里安:“Hi!”她的眼睛更亮了。熟悉V的人都知道,这代表她想做点什么大事。
可惜,哥谭里最了解她的几个人都看不到这一幕。
温特气急败坏地说:“举起手来,转两圈。”
“Noproblem。”于是她就在站起身的同时,“远地点”斯安威斯坦启动!
时停流,永不过时。
她抢过温特的手枪,三秒内连开6枪,然后借着温特的掩护,用自己的消音手枪腰射。
第一枪!
贼首倒地。
第二枪,手持冲锋枪的高大劫匪胸口开洞,嘭!
其他劫匪反应过来,四个人对准她,三个人准备枪击群众。
对他们来说,这个时候,不丢面子就是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