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施工量,如果一个人完成,算他做六休一,少说要挖两三年。两三年,天天在地道里走,脑袋却没遭遇掉落的土石,还不是命硬?”莫伦不对凶手的命硬与否进行评价,只在意要怎么抓到他。
“实验室里也许有更多线索,但我们不能冒险进入。慢慢拆的话,估计要多久。”
阿卡曼:“先做整体加固,才能降低开挖风险。最快也要一周。”
七天。
莫伦当然有耐心去等,但她认为投弹者等不了。
将手绘地图放入口袋,准备下洞走一圈。查不了实验室,还有卧室。
莫伦问阿卡曼:“您休息,让安迪下去?”
“不,给我十分钟歇一歇,还是我陪您下去。我更熟悉路,走得快。
他担心己方不如凶手命硬。万一迟一分钟就倒霉地遇上塌方呢?能快一分钟都是好的。
阿卡曼不想因为路线生疏的原因延误时间。
莫伦点头。
十分钟后,立刻出发。
这次轮到麦考夫目送两人离开,也说了那句时间限定,
“一个小时内返回地面。”
莫伦走入地下,逼仄感与压抑感扑面而来。
这些错综复杂的自挖地道非常窄,每次只能让一个成年人通过。
阿卡曼走在前方,两人尽量保持相对匀速行进。
手持灯的光照范围至多两米。
假如前面的人走快了,或后面的人走慢了,总觉得某一方会立刻被黑暗吞噬。
两人没有多余交谈,保存体力。
先去塌方的北侧实验室。
这里塌得很严重,通道墙体掉落了大量泥土与碎石。门被彻底堵住,仅剩两指宽的缝隙窥探屋内状况。莫伦推测此处发生了实验室事故,爆,炸气流导致塌方
去年11月末的夜晚,詹姆斯父子很可能听到地下异响才会进入山洞,开启机关门想一探究竟,惨遭凶手反杀。阿卡曼继续带路,两人走遍了错综土道,土道上什么都没有。
确定没有遗漏的线索,最后前往位于南边的卧室。
这个房间能用一地狼藉来形容。
毛巾随意挂在木架上,更多物品散落在地面与被用作床铺的草堆上。
很像凶手离开前扒拉走了必需品,被剩下的都是他不要的垃圾。
阿卡曼:“刚才下来就是这样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堆满地。那人应该是仓皇出逃,要不然就是再也不回来住,不在意卧室变垃圾场。”莫伦环视卧室,她坚持要下洞,是为亲自感受凶手的生活环境。
凶手对生活场所的布局多少会反映他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推测他的行凶动机提供线索。
墙面是土坯,没有任何装饰物的残留痕迹。
这间卧室与地道一样,都没有装修。
这种布局与其说是简洁,不如说是原始的粗糙。
再联想到地上被水泥、液态金属灌入的蚁巢,这个凶手对地下空间的情感异常复杂。
耗时耗力挖出复杂地道,却对住的地方不加任何装饰。
也不排除一种可能。
挖地道的与入住的不是同一人,或者本来有同伙一起开挖。
以乔治·史蒂文的生活轨迹,从前年入职伦敦电报公司开始,他不会有时间再来挖地道。
假定这里属于史蒂文,他要不就是有帮手,要不就是早几年已经挖好了林中密室。
莫伦问:“如果您离开自建的屋子,也知道不会再回去,能舍得把它变成垃圾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