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他甚至能听到某人不动声色清澈眼神下,发自心底的惋惜与哀嚎。
“城主刚才不是说,聊聊天?”
“好啊,想与在下谈什么?”
“国事?家事?天下事?风土人情?”
他凑过去,典雅清新的幽兰香,锁骨和腿又若隐若现露出了一些。
成功在月华城主脸上,看到了令他满意得不得了的表情。
“……”
门外,大红灯笼坠着流苏,在风中摇曳。门内,明烛亦光阴斑驳。
慕广寒如坐针毡。
抬头,眼前是燕王点染秋色的眼眸,低头,是大长腿。再抬头,优秀的锁骨。再低头,近在咫尺是好摸的手指。
脑子,突突跳。心也七上八下,咚咚作响。
是啊,聊天。
“我……”他吞了吞口水,努力寻思燕王想聊什么。其实聊什么都可以,只要能让他摸着爪子待在这里,燕王愿意聊的,他都可以一直、一直聊。
如此胡乱地想着,他艰难开口,佩服自己还能说出人言:
“其实,我、我也就是,自己住处对着市集,有点吵。总睡不着。”
“你这边,僻静一些。我是来,躲个清净。”
“放心,不会对你做什么。”
“……”
此地无银二百两。
明明他应该能想出点燕王感兴趣的话题。之前他俩在簌城时,常能彻夜长聊。
他能的,他读过那么多书。
他能……
不,他不能。
此刻的他,连钉在人家腿上的目光都收不回来。真生怕一张口说出来的就是,“腿能不能给我摸摸”。
太丢人了,真的。
撕拉,一声轻响。他竟一时过于紧张,把一直抱着的那个枕头给抓破了。
棉絮漏出来,豁口也像是裂开了嘴,在笑话他。
“……”
怪不得。
怪不得书锦锦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欲言又止。
他竟是……抱了个枕头,穿着个睡衣,就这么翻过重重红瓦院墙,大晚上的在街上游走!!!
幸好洛州百姓为了赶明早的出游,都回家睡觉去了。不然就以两府之间的短短距离,也足够显得他像个疯子。
甚至,穿的都是拖鞋。
邵霄凌给他挑的,两个巨大长毛兔头的大绒拖。
自从他买了那只没眼睛的长毛兔子宠物,邵
霄凌就以为他喜欢,常给他买长毛兔料子、长毛兔摆件、兔头挂轴、兔铃铛……()
别人自然不可能知道,长毛兔子与某人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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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更不可能想到,兔子拨开软毛,会是一副花容月貌。
这些年,他也始终以为,他与燕王半斤八两。外表谁都别嫌弃谁,谋略又相当,都挺阴险。倒也般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