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已经可以判断出,自己,大概率是和某个姓朱的渣男长得超级像,被沈落雪错认,所以才有了这一连串离奇的遭遇。
至于那位朱渣男到底是谁?我其实无所谓——不就是长得像点么,知道了后,也没有什么稀奇了,不见那些大牌明星的潜身演员,也是超级像么,但那又能怎么样,世界照常运转,没有什么大不了。
而真正的喜事,是我这里,出乎意料地收获了二十三瓶好酒的赔偿,这可是真正的好酒,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口福了,是真正的实惠。
二十三瓶好酒啊二十三瓶,今后同学聚会,带着一瓶去参加,老有面子了。
多么激动,完美的结局!
我是一个富有激情的人。成功了就要庆祝,愉快了就要呐喊。恰好,路边正好有一家商场在搞促销,主持人拿着麦克在喂喂喂……我正值酒意上涌的时候,立即大步奔了过去,把垃圾桶一放,抢过了麦克就放声高歌——《夜空中最亮的星》
我唱得肆无忌惮,前仰后合,乱腔乱调,但充沛的真情却是满满当当的。那个主持人乐了,让我再来几首。
我也不客气,继续奔放无比地高歌不断,我成功了,我的奔放煽起了围观群众的热烈响应。在大喊喝彩声中,我心满意足地放开了麦克,庆贺完毕。
接下来,我步行回家,把所有酒瓶都摆放整齐后,兴奋的情绪依旧还在翻涌。我想了想,决定了——现在、立即、马上,玩上一出回马枪!
当然,肯定不是杀回到飞腾总部,那边的事情已经全部搞清完毕了的说,我没有理由,也不可能再过去。
我要去的地方是——昨天还在打工的水族生态会所外卖店。
昨天时,在那个店子里,我被很没面子的扫地出门了,虽然有着种种原因,错不在我,可被扫地出门的事实,毕竟是真实存在的。
所以现在嘛,我要一身傲气地回到店子里,大声宣布:“我胡汉三,回来了!
把那个女人摆平后,我雄纠纠气昂昂地回来了!
你们,欢不欢迎我回来?
掌声在哪里?我没有听到……”
然后,我要拥抱,和每一个店子内的员工,热情地拥抱……
虽然那些女店员不见得肯和我热情地拥抱!
但没有关糸,我需要的其实仅只是热闹的气氛而已。只要气氛营造出来了,那就够了!
到时候那怕是——老板娘已经另外招了一个外卖小哥,接手了我原本的工作。那也同样没关糸。我需要的,仅仅只是昂首挺胸回去的那一刹那!
所以不管怎么说,这一趟回马枪,都是很有必要进行的,出来混,名声很重要,这个必须有。
我要用行动证明,哥们只是被诬告的,根本就没有什么违规举动。
于是我再次整理着装,其实也没什么好整理的,这一套衣服,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好最贵的一套了。不过我还是很细心地把边边角角都拉扯了一遍,这才大步出门,直奔永乐路。
很快的,永乐路就到了。
我下车,熟门熟路的走向店面。刚到门口,好嘛,就遇到了在店子内打工的另外一个男同事,邓远方。
邓远方看到是我后显得有些惊讶,短暂的失神之后,他的目光扫向了我那一身价值不菲的新衣,呆了呆,然后一脸的不相信,问道:“松哥,你吃轮饭了?”
“你大爷的!你才吃轮饭!”
我笑骂。然后掸了掸自己的新衣,故作平淡地说:“这身衣服嘛,是我一不小心,就花了一万大洋买下的。怎么样,还有派吧?”
说着,我斜睨着邓远方,期待邓远方露出羡慕嫉妒恨表情——对于我们这些打拼在底层的吊丝来说,穿着一身价值上万的衣服,已经有足够装哔的资本了。
果不其然,邓远方听了我的介绍后立即一脸见了鬼的表情,看了看我这一身新衣,又看了看我脸上的得意,确定了我不是在开玩笑之后不由就哀叹:“才一天不见,你居然就如此舍得了,到底是那个女人包了你我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