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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平原之都--幻影城(第1页)

我们回到村子时天就要黑了。李龙岚抱着伍尔法的尸体,它几乎和他一样大,这其实没什么奇怪的,但是他的背上还绑着一个巨大的盾牌。他到底有多大的力气啊?张风尘和孙紫霞消失在酒馆楼上的房间里,他们两个都给出了明显是借口的理由,说他们打完架后很累,想早点休息。噢,当然他们会上床休息的来来回回吧。我和李龙岚、吟游诗人待在楼下,和那些村民们一起庆祝。也就是说,大约三十个人都在小酒馆里,希望我们的声音能盖过楼上传来的任何声音。嗯,李龙岚豪迈的笑声肯定可以盖过楼上的声音,而吟游诗人的歌声--我承认,歌喉还不错--可以分散人们对另一个角落发出的巨大动静的注意力。我站在中间,面前摆着一大罐啤酒,这是我第一次喝酒。我还未成年,不该这么做,但去他妈的法律好吧,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这样的法律,因为我看到一些十几岁的年轻人在老男人的笑话中举起水壶。我喝酒没问题吧?我用双手拿起水桶--它就是这么大--开始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我需要用酒精来麻痹我被送到这个世界的沮丧。嗯,我可能喝得有点超量了。如果我是人类,我的肚子会肿得很滑稽,但现在,从外表看什么也看不见,我把整罐啤酒一饮而尽,突然间,酒馆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什么?“哇,这位姑娘很能喝呀。”“太不可思议了,小姐!”呃,大家都在看我。真尴尬。“赵姑娘,你似乎很能喝。”李龙岚拿着一个和我一样大的水桶走近我。“你说我们来一场小小的竞赛怎么样?”嘿,你真的要邀请一个体重只有你三分之一的女孩参加喝酒比赛吗?如果我不是混沌行者,喝两桶之后我就会爆炸,那是水桶不是水壶,但你的体型让它们看起来正常大小。“好!”我不知道为什么接受了,但我接受了,现在想退出已经太晚了。我们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三罐啤酒,只有全部喝光了才可以放下罐子。实际上我对酒精没有任何感觉,我想知道这里面的酒精含量是多少,或者我只是偷偷喝了儿童版的?我看了看酒馆老板,但他是从同一个桶里装满我们的罐子的。四罐过后,伴随着响亮的欢呼声,李龙岚倒下了。他捂着肚子,脸因为酒精而涨得通红。我还是没有感觉。别告诉我我无法喝醉?“她把那些啤酒藏哪儿了?”“这姑娘是酒神!”谢谢,谢谢。“赵姑娘,你还是人吗?”李龙岚问,我愣住了。他还不知道,对吧?我的意思是,这看起来很可疑,我刚刚喝了相当于我身体重量的啤酒,但是我的胃完全没事。“感觉你就是精灵变的!”安全。。。好吧,我可能像精灵一样漂亮,但我的耳朵不尖。一个精灵可以无视物理定律,在体内储存如此大量的酒精而不被发现?很有意思。“别开玩笑了,李龙岚先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孩。”啊,这是一个厚颜无耻的谎言,我很惊讶我怎么能保持一张严肃的脸。村民们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但由于没有其他迹象表明我不是人,所以没有人往其他方向想。今后我要自我提醒:不要做人类做不到的事情。但我不会放弃吃很多东西,今晚我就把啤酒当饭吃吧。聚会慢慢散去,每个人都喝得酩酊大醉,慢慢地,我开始感觉到酒精的影响,但它需要相当大的量。酒桶很快就空了,酒馆老板挠了挠头,耸耸肩又打开了一个。呼,我很幸运,每个人似乎都迷迷糊糊接受了我的生理异常。李龙岚躺在长凳上,吟游诗人正在演奏一些轻松的曲子,其他人要么回家,要么当场睡着,感觉就像幻想世界中的聚会应该有的样子。我对现实世界一无所知:我来到这里时才十七岁。我很后悔接受了喝酒比赛。第二天我头疼,想呕吐。为什么现在影响到我了?啊,也许是因为酒精在我体内的溶解速度比在人类体内慢?当我需要解毒咒的时候,解毒咒在哪里?呃头昏脑涨。李龙岚今天早上看起来也没好多少,吟游诗人不怎么喝酒,所以他还是那么讨人厌。早上,当两只爱情鸟从房间下来时,张风尘看起来很累,孙紫霞看起来却很精神。我在想,这两个人做了什么不是,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不想知道他们多久一次或做一次多久,我很庆幸当时我们没有听到楼上的任何声音。我现在更想吐了。“我们一小时后出发。在那之前做好准备。”张风尘向他的队员说道。那我该怎么办?“我们要去哪里?”我只是无耻地把自己包括在内。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我们要回幻影城去领取这个请求的奖励。”张风尘回答。幻影城?这个名字听起来好梦幻啊!“幻影城在哪里?”也许你可以在地图上指给我看,知道吗?哦,他真的在从背包里拿东西。这是什么?一块皮革吗?别告诉我你要画给我看。“哇啦哇啦!“他开始吟唱,然后皮革上开始出现线条。它们组成了一张地图!等等别告诉我我想用纸扇反复敲打我妈妈的头。她没有告诉我这个咒语,告诉我可以让地图出现在我背包里的大皮革上的咒语。“这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他指着一个小红点。“这是幻影城。”他指着西北方不远处的一个黑点,啊,地图上的上角写着“云霄王国”。所以这就是我所在的地方。不过,这并不能告诉我此地与恶魔大陆的地理关系。“有多远?”我可以通过这个来了解距离。“大约四天的路程。”李龙岚加入我们的谈话。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正在喝一大壶水。“如果我们有马,我们可以在一天之内到达。““意思是我们走着去?”我不太喜欢用人类的脚走很长的路,因为我知道维拉魔狼速度很快,如果我想去王都,我直接幻化成维拉魔狼就好。但是我还得继续与他们同行,至少在我学会操作地图之前,我会让张风尘一路上教我,并在这个过程中,让孙紫霞一直吃醋闹别扭。她太好玩了,我不能放过她。“马在这些地方非常稀少,所以它们很贵。”所以你们很穷。知道了。“即使完成请求得到的奖励,也不够我们买一匹马的。”看来冒险家的工作报酬不高,知道了。“我们这里距离恶魔大陆很远,所以几乎没有收到恶魔气息的侵蚀。我们这里算是比较和平的”。这里距离恶魔大陆很远。我已经怀疑过了。“如果乌瑟国王的远征没有好的结果--我们当然不希望这样--我们计划搬到帝国,这样我们就可以加入对抗魔王的事业中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但在你这么做之前,我会杀了你。“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这个目标?”从他们的反应中,我可以判断出他们对自己的能力很有信心。如果很快就要这么做,那说明他们很强大。嗯,但是他们很弱,如果他们还这么做,说明他们认为他们已经是人类中的强者了。“最迟也要等到下次探险队来的时候了,不过我们需要先筹措资金。”张风尘耸耸肩,环顾了一下队员们,“好了,我们出发吧。我们会在旅途中露宿,所以我希望你不介意,赵姑娘。”“你可以叫我清音,张风尘。”我瞥了一眼孙紫霞,看到了一个杀人的目光。嘻嘻,一路上我会玩得很开心的。如果她攻击我,那我就是正当防卫了。“啊啊,好的。清音”哦,现在她正瞪着张风尘,因为他居然接受了这个提议。他们会不会又在这里吵起来?一定会很有趣。一个小时后,我们出发了。张风尘负责控制节奏,但他会关注我能否跟上。这将是我一生中走过的最长的距离了,李龙岚跟我解释说大概有一百公里。至少这是我根据他给我的数字换算出来的估计距离,他必须解释一公里和一个步伐之间的关系,我当时不知道这一点,于是就赢得了奇怪的注目礼,但我解释说我是一个受保护的贵族千金,长大后总有一天会借给男人的,所以不需要知识,只需要礼仪。不过,我没有这些东西。吟游诗人已经和我说过,这将是一次平安无事的旅程,因为道路维护得很好,而且大部分地方都没有怪物。因为王国十分太平,所以强盗也不多。所以,这是一个沉闷、落后的国家,远离冲突,没有经历过太多的磨难。嗯,我说的被土匪袭击的事情,听起来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听说这几年很少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在那个村子附近被袭击似乎很奇怪。幸运的是,没有人怀疑……希望如此。就这样,第一天过得很顺利。嗯,我间接地戏弄了孙紫霞,她变得非常生气,以至于她不再和张风尘说话。在我以前的生活中,我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但出于某种原因,我现在真的很喜欢。这就是你让我误解你们关系的下场!活该!我变得太贱了。第二天,依旧很顺利平静。谈话之间我对同行的人有了更多的了解。张风尘原本想当一名面包师,但看到魔王给人类带来的痛苦,他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李龙岚是伐木工人的儿子,所以他的身材很魁梧。他本打算接管家族生意,但当他的父亲和船员被一只受魔气影响的野兽杀死时,生意几乎被摧毁了。所以,他决定成为一个能够保护自己亲人的人。,!孙紫霞不和我说话。吟游诗人就只是个吟游诗人。我觉得了解他们的故事是浪费时间,到时候我们分道扬镳的时候,我们要么永远不会再见面,要么重见之日就是敌人。我想了解的不是他们的梦想和愿望,而是他们的弱点,但际上他们实很弱,所以我也没必要去了解了。之前的旅途一直平安无事。我们沿途经过了几个小村庄,没有一个比我们住过一夜的那个大,我们买了一些补给品。我真的很饿,但我压制住了这种感觉。昨晚,我不能随便偷跑出去狩猎,因为有人在看守,我所储藏的食物可能足够一个人类吃,但对于正在长身体的混沌行者来说,却不够。我还是不知道自己的食量是多大终于,在第二天晚上,机会出现了。李龙岚第一次值夜,我和他一起喝了点酒,他睡着了。我觉得这个地方应该安全,即使是在守夜的时候,也会有人像这样子放松警惕。我们在一个牧场旁边,牧场白天会放牧那些五颜六色的羊,我悄悄地离开营地,一离开视线就迅速变成了维拉魔狼。循着羊的气味,我找到了它们所在的农场,溜进了谷仓。迎接我的是紧张的咩咩声。啊,这么多的小绵羊,准备被宰杀吧。那我开动了哦!在张风尘接手第二班之前,我回来了,我体内有一打羊在慢慢地溶解,满足了我对食物的渴望。抱歉,农夫,我给你留了点。你应该不会因为这个而破产的,对吧?因为我们的驻扎点距离农场足够远,所以我们这群冒险者和此事没有任何联系。我幻化成维拉魔狼跑了很长一段时间,它跑得像马一样快。而且就算有人追踪到了脚印,也只能说是这片区域的一个巨型伍尔法留下的。好吧,尽情地追逐这头幽灵狼兽吧。但你永远也找不到它。当我们早上醒来吃早餐时,我可能会对只有一片面包和一些干火腿这点分量感到奇怪的满意。张风尘和李龙岚互相看了看,露出了疑问的表情。嘿,我不是贪吃鬼,好吗?别再凭你们对我的第一印象来评判我了。嗯,他们耸耸肩就离开了。毕竟他们的资金不多了。吟游诗人在地图上指出了我们的位置,我们已经非常接近我们的目的地了,他说,我们已经行走了很长的一段距离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基本上,他的意思是我居然可以跟上,而他们以为我会一直都需要休息,浪费时间。我现在可能看起来不像,但我曾经是田径俱乐部的头牌,类似于古时候青楼的花魁了,小子们。我可以在两个半小时内跑完奥运会马拉松。在我这个年纪,在中国已经找不到第二个人了。于是,我们在傍晚到达了幻影城,也就是太阳落山后几个小时。幸运的是,那天是满月,我们可以看到路,否则我们就得再露营一晚才能完成早上的旅程。根据吟游诗人的说法,幻影城是一座拥有十万居民的城市,也是帝国第三大城市。它被称为“平原之都”,它是将该国一分为二的山脉这一侧最大的城市。它有厚厚的城墙,尽管看起来并没有人巡逻。我觉得一个国家的和平,和与侵略者的距离还是有关系的。这里有门卫,但他们似乎不太注意进出城市的人。“晚上好!”当我们接近大门时,李龙岚友好地和门卫招呼,大张旗鼓一些,这样我们就不会显得可疑。警卫们朝我们的方向看,沉默了一会儿才认出了他。“欢迎回来,龙岚兄。狩猎还顺利吧?”其中一人以同样友好的语气回答。“算吧,可惜,那兽的尸体已经溃散了。”在守卫面前停了下来,大个子耸了耸肩,摇了摇头。“真可惜。本来以为可以为公会大厅增添一抹漂亮的风景。”另一个看起来比第一个年轻近十岁的守卫走过来加入谈话,转向张风尘。“你现在就要去那里吗?”“是啊,今晚就将此事结束吧,明天重新开始。”张风尘挥舞着拳头,微笑着说道。“祝你下次好运。”让开一条路,第一个警卫祝愿我们一切顺利,并示意让我们通过。“等等,那是谁?”年轻人警卫发现了我,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怀疑。“哦,我们在风吟村和她相遇。她的名字叫赵清音。她说她和父母一起旅行,但在途中遭到了强盗的伏击。她独自一人逃了出来。”李龙岚向他们复述了我的故事。即使现在从别人口中说出我自己的故事,我听起来都觉得难以置信,我简直可以笑出声来。“请节哀,赵姑娘。”警卫们倾斜头盔,表达哀悼。呃,他们相信了?还好我控制住了自己的表情,不然我的脸上一定会露出惊讶的神情。我不敢相信这个故事能被这么多人接受。“我们就不再浪费你们的时间了,你们一定累坏了。”年长的警卫招手让我们进去,并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我。“很抱歉怀疑你。”年轻的警卫一脸歉意地向我点点头。“不用在意。这是你的本职工作。”我抬头看着他,露出我能想象到的最温暖的微笑。即使在满月的微光下,我也能看到他脸红了。似乎他刚刚感觉到有支箭射中了他的心,是吗?对不起,我对男人不感兴趣。就这样,终于进城了,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开局就是魔族公主,行走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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