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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第3页)

晚上,一家人自然吃的就是粉条。

自家做的粉条天然无污染,但是也因为没有添加剂,所以更容易断,因此煮起来就要注意。只需在吃之前用热水泡一泡洗一洗,下锅在高汤里烫一烫就软下来了,可以吃了。

余甜摘来了秋菜,把秋菜外头两圈的叶子都摘下来,扔给已经浑身硬毛的猪猪和小鸡小鸭,里头嫩的洗干净,按余冬槿的要求切成了丝,和粉条一起放在高汤里烫了。

常芜汆了肉丸,三肥七瘦的五花肉去了皮,被细细的斩成肉蓉,放入一把淀粉,搅打上劲,再汆成一个个圆乎乎的肉丸,下入高汤里,不一会儿就熟了。

高汤是用在邻居家里买的鸡熬出来的鸡汤,撇去了油花,颜色微黄,满是鲜香。

晚饭,他们便是一人一大碗清淡但美味的肉丸粉丝汤,放了清脆多汁的秋菜,想吃辣的就自己另外加辣椒油。

乐正如今的牙口已经是愈发不好了,这道肉丸粉丝汤很合他的口味。

粉丝细软,肉丸柔嫩,秋菜爽口,吃了再喝一口汤,叫他满心都是舒坦。

他吃的双眼微眯,用已经没了大牙的嘴巴裹着品味,晃了晃脑袋夸赞:“这粉条的口感真特别,和米粉一点也不一样,更滑更嫩。”

余冬槿:“是啊,口味还不错吧?”他问爷爷,又看向遥云。

乐正点头,“不错,好吃。”

遥云给他喂了个丸子,也说:“很好吃。”

彩芽常芜还有咸甜也点头,都对这种新的食物喜欢极了。

余冬槿嚼着肉丸,看他们吃的开心,自己就开心,“那就多吃点,不够就还泡,还有汤呢。”

还好因为今天他们吃的晚了点,无病已经扛不住睡了,不然又要在一旁流口水。

余冬槿想象着那一幕,忍不住在心里乐,那样的话,他肯定会心软,会忍不住给他舀点汤尝尝。

又过了一天,遥云带着余冬槿上山玩儿,打了头鹿。

余冬槿想到当初洪奶奶说过想要吃鹿肉,于是和遥云跑了洪家一趟,然后就撞见了刚好也拉着猎物回家的洪叔和洪婶子,带着两条大狼狗。

他收获还不错,打到了一头活的大公羊和一只小羊,另外还有不少野鸡野兔肥竹鼠什么的,除此之外,洪婶怀里还抱着一对兔仔儿。

两边一遇上,都为彼此的收获而惊讶。

洪叔瞪大了眼,看着遥云肩头扛着的鹿,羡慕道:“行啊你们,这么大一头鹿,还是母的。”他啧啧两声,“可惜,可惜死了,不然值老钱了!”

余冬槿的目光则从洪婶怀里那对灰兔子看到了那两只活羊,觉得稀奇。

洪婶发现了,觉得他眼睛亮亮的瞧着就叫人喜欢,提起一只兔子放到他怀里,然后在余冬槿惊慌又惊喜的呼声里,笑问:“你们怎么来这儿了,也是刚下山?”

余冬槿摸着兔兔,点头,“我们绕路过来的。”他把今天晚上他准备做鹿肉吃的事儿和他们说了,说想请他们一家过去一起吃。

洪叔夫妻俩还没说话,那头的院门被人打开了,洪奶奶声音洪亮,“你倒是记性好。”

几个人转头看她,她笑着说:“怪你洪叔运气不好,大半年了都没遇见头鹿,叫我老太婆想吃一口都吃不到。”

洪叔顿时也想起来了之前母亲和他念叨过的事儿,说槿娃儿很会做菜,她喜欢鹿肉,以后要是捉到了鹿,不必卖了,留着自己吃,就拿去李家让槿娃儿帮忙料理了。

他哭笑不得,“娘,这可不能怪我啊,运气这种事,那可是说不准的。”

余冬槿听了哈哈笑,一摆手,“没事儿,我和阿云运气好!先吃我和阿云的。”他骄傲的拍了拍身边被遥云扛在肩头的肥鹿,说:“今晚你们都去,咱们大吃一顿!”

洪奶奶也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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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豪爽道:“行,午饭后我们就过去!”

得了应答,余冬槿依依不舍的把兔子还给洪婶,和遥云一起回去了。

遥云打的这头是母鹿,肉腥味没那么大,回去余冬槿就和阿云一起把今晚要用到的肉给分下来了,这头鹿很大,他们今晚顶着吃也只能吃掉半扇,剩下的半扇他准备分了用盐腌上,留一些给常芜在家里和爷爷一起吃,一些明天带到县城里。

对,他们明天就过去,今晚刚好聚一聚,吃顿好的。

鹿肉是一种低脂肉类,类似牛肉,脂肪很少,肉里血水丰富,烤起来很香,但如果弄其他做法,就得泡出血水,不然有些人接受不了鹿肉的血腥味。

余冬槿想了想,又问了问遥云,决定两只鹿腿用来烤,腹肉炖着吃,背肉切丝用淀粉抓一抓,炒成酱肉丝,可以配上春饼和葱与蒜片,或者用秋菜和粉条米饭一起包了,吃起来绝对嘎嘎香。另外的颈肉则用来做麻辣肉片,臀肉用大料红烧。

这样,再炒两个小青菜,分一点出来给无病做辅食,正正好。

余冬槿说着说着,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馋了。

遥云见状,放下手里的剁骨刀,凑过来亲了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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