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x月x日,天气晴,我今天开始写日记,第一天我不知道写什么,不如就给这日记取个名字!曾经我是佣兵——凉心,而老婆你的名字带着个荼字,不如这本日记取名为“图心”可好?……x年x月x日,天气阴,我又再次住院了,这次还是胃病,在手术室待了好久,可是为什么出来后,我感觉更疼了,明明打了麻醉啊!老婆,你可不可以来安慰我。……x年x月x日,天气小雨,已经两年了,看到你的手下拿来的股份,我已然绝望了,可你在每份股份里都附带一张纸条,说让我守住你的江山。……x年x月x日,天气晴,可我的心依旧是那么黯淡,老婆,你到底再哪里啊,我错了,别离开我好不好啊。……x年x月x日,天气阴,老婆,今天是我们相遇的那一天的十年纪念日,你可还记得你当初抢走我的包糖吗?如果再来一次,我会亲自去追你的。……x年x月x日,天气晴,老婆,今天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可以正式把我身上的负担脱下了。……x年x月x日,天气晴,老婆,我好想你啊,抚摸着你住过的每一寸地方,更想念了呢?我想今天就能见到你吧。老婆,我爱你!原谅我,还有下一辈子等我,我一定会相信你的。……少年翻过厚厚的日记,到了最后一页,写下来温凉靖绝笔五字,闭上双眸,眼泪低落。“荼荼,叔叔,不要,离开我。”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恐怕是此时对少年来说最好的描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此时正值蔷薇花开,一棵棵蓝色蔷薇花在露水的滋润下,在阳光的沐浴下,蔓延生长,盘绕在这高高的栅栏上。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那渺茫的歌声,诉说着连绵不断的缘分。一位少年正站在着妖艳的蓝色蔷薇前,此人正是小侄子——温念初。他已经二十八了,可是他还是忘不掉那年打开房门看到那两个紧紧依偎在一起的身体。那么冰冷,却又显得那么暖。“荼荼,叔叔,我今天去看堂兄,他说他做了一个梦。”温念初手抚摸上这蓝色的蔷薇,四年前,他按照叔叔的遗嘱,将他和荼粟尸体火化,洒落在这蓝色蔷薇上。“堂兄说,他梦见他重生,然后将叔叔送进监狱,而荼荼赶出温家。”“我觉得他在撒谎,并没有理会他,可是他说了几件未来的事情都是真的。”“叔叔,你会不会和荼荼,在另一个世界呢?你们幸福吗?”少年停了一会,再次扬起笑容,“荼荼,叔叔,不说那些伤心事了,我今天来是想告诉你们一件喜事的,我要结婚了,以后可能不会那么经常来看你们。”“今天我来是给你们送个东西的,也是叔叔你的日记。”少年从包里拿出那本厚厚的日记本,眼前再次带着雾气。“荼荼,我希望你看了能原谅叔叔,并且幸福的在一起。”“还有,叔叔,好想说说你,图心日记本,到底是图心,还是屠心啊!”少年吐槽着将这本日记本点燃,火焰一点点的变大,“呼呼”的风声还是不断诉说的那本日记里温凉靖内心的苦涩。“叔叔,再见了,祝你们幸福。”将日记本烧毁,温念初便转身离开,眼泪瞬间掉落,他不敢回头。在他走后,时光倒流,那本日记本完好无损的出现在少女的手中,与少女一同消失。如果荼粟在的话,肯定能认错出这少女是她……:()快穿之信我有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