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乖乖回风月国去当眼线,咱们争取早点把秦天拉下马。”
秦致远还在挣扎:“可我蛮喜欢蜀国的……”
“那我在蜀国给你置办一处房产。”
暖宝也不是小气的人。
至少画饼这种事情,她最擅长了。
“你不是想在蜀国安家吗?虽说现在不是好时机,但房子我可以先帮你准备好。
等什么时候时机到了,你随时可以过来。”
“什么时候才是好时机?”
秦致远依旧有些不高兴,说道:“北国现在也没灭,可大哥不也一样在这安家了?
四妹,你不能因为先跟大哥相认,就区别对待啊!”
“你懂个屁!你能跟大哥比?”
暖宝没忍住,又白了秦致远一眼:“大哥虽说在这安了个家,但他人还是在北国当眼线啊!
人家为了天下太平依旧在北国当孙子,一句怨言都没有。
你呢?你连王爷都不想当,只想当咸鱼!”
说着,暖宝又道:“大哥在这安家,是托了他媳妇儿的福。
他媳妇儿本来就是我的人,就算不嫁给大哥,嫁给任何一个男子,我都要给她准备宅子当嫁妆的。
更何况,他媳妇儿以前也在北国当眼线。
后来是因为有了身孕,怕北国那个狗皇帝会拿她和孩子来威胁大哥,所以我才下了命令,让她赶紧归蜀。
你和大哥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秦致远像个大孩子,丧气道:“我的媳妇儿孩子也有危险啊,现在都被秦天当成人质拿来威胁我呢。
那个玉米粒你知道吧?前几天见面太激动了,我都忘了说玉米粒的事情。
当初秦天登基,疯狂杀戮时,我就是靠玉米粒才能活下来。
那时候,我提前得到了消息,得知秦天杀了不少皇室子孙,知道自己也难逃一死。
所以,我就设计让秦天知道我手中有一种粮食的种子。
那种子仅此三斤,但种活以后,却可以让风月国多一种粮食,还能凭借着这种粮食,保住四国之首的位置。
你知道的,风月国在经历一场内乱后,各方面的实力早已大不如前。
而这个世界虽说不缺粮食,但粮食的种类还是不多。
若风月国能种出一种新粮食,且还是在秦天当政期间种出来的,那么其在四国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我就是抓住了他这个心理,再加上我这个人……咳咳,我这个比较废物。
没有上进心,只会醉生梦死吃喝享乐,于他而言根本没有威胁。
因此,我才能苟活至今!
可就是这样,我的家人孩子还是会受到监视,哪怕去逛个街,都有一堆的小尾巴跟着。”
(今天这章4000字,我把2章合在一起了,所以就更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