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因为我知道什么安慰都不会起作用。倒是樊殊先开口了:“说得太多了。吃饭吧。”“师兄……”“我想了想,”樊殊夹给我一块红烧肉,“既然你腿已经好了,那就这样吧。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师兄?”我惶恐于他情绪前后的循序变化,有点担心,“师兄我也不一定……”“是我自己神经过敏了。”他打断我,“我被自己的回忆缠住,却让你替我买单,这本来就是不对的。人本来就该是自由的。”“师兄!”他看向我。我深吸一口气,认真地看向他:“我逻辑一直不好,本科的时候去选逻辑学还挂了科,所以我怕我说不清楚,我只能尽量表述。我想说的是,我的坠落,与你无关。”“……我没有拉住你。”“坠落是一件事,它只是就这样发生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挥舞着胳膊,深恨自己为什么表达能力这么弱,“你在事情发生的当时与之前,都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阻止它的发生。我相信你之前也是很小心地看护着爷爷,就像你当时一开始拉住了我一样。你做了,但是事情还是发生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你不能把它当成你的错误。它不是错误,它只是发生了,没有办法。我们既然是人,既然还不是神,就没有办法。”“所以,你不用对我有任何愧疚的情绪。你不要自责。不是你的错。”樊殊忽然开口:“你怎么知道我在愧疚?你怎么知道我在自责?”他的声音像是碎片一样零落,“我明明什么都没有说过。”这个问题可怎么回答?我挠挠头:“我就是知道啊。”“……”不知道过了多久,轻轻地,樊殊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是记忆中我第一次见他笑。不是假笑,不是嘲讽,只是单纯的笑。像是初生的小奶猫,毛茸茸的,让整个寒冷的冬天一下子回春了。于是万物生长,于是草长莺飞。作者有话要说:后天不更,大后天与大大后天连着更因为要考试了,抱歉☆、我看到了天命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樊殊。我并不是说樊殊不好看——樊殊当然是好看的。高挺的个子,如同雕刻一般的轮廓,还有黑宝石一样深邃的瞳孔,就算是鹤师兄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这不好看。但一直以来,樊殊的好看是清冷的。那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后远远仰望带来的震撼感,是古典主义的。用温克尔曼的话来说,便是“高贵的单纯和静默的伟大”。所谓壮美,所谓震撼,其底色本质上一种恐惧,因为恐惧而敬畏,敬畏到了深处就转化成一种崇拜。樊殊是遥远的。但是今天的樊殊,就在我眼前。他在笑。那个笑容是温暖的,是常见的,是在你脸上在我脸上在我们所有人脸上都会出现的,一种纯粹单纯的笑。他的笑容是触手可得的,因此而美不可胜收。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用触手可得这个词来形容呢?“松手。”我默默地收回手:“对不起。”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活像个三百斤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伸出了罪恶之爪,可能实在是太震惊了?我不无嫉妒地想着手上残留的触感。皮肤也太好了吧!伏尔加酒泡大的?“你说心事的声音还能再大一点吗?”樊殊敲了我一个暴栗,“是伏特加不是伏尔加!”我捂着头:“所以你真是伏特加泡大的?”“你真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樊殊黑着脸说。我看是你没有幽默感才对!有的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在和樊殊的相处中,我已经变得有点抖了,否则刚才樊殊和颜悦色对我笑的时候,我为什么要伸手去把他笑容戳下去,又为什么当他恢复了平时夹枪棍棒的说话模式之后,我会觉得这才是正常的人生该有的状态。简直没救了!我一边吐槽自己,一边心满意足地吃着饭,听到樊殊问我征文写得怎么样,便口齿不清地回他:“不怎么样。”他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你说什么?”“我说这两天我有事,不会再来图书馆,你有什么问题赶快问我。”樊殊无奈地说,“有的时候我真想知道你的耳朵还在吗?”“还在呢,长这儿呢,”我指指自己耳朵,“俩呢。”“所以你是熊吗?”“什么意思?”樊殊假笑:“狗熊掰玉米,掰一个扔一个,听一句扔半句。”就知道他又在损我。我哼了一声,没理他,吃得吧唧吧唧直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