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儿傲娇的抬着脑袋,但她个子并不高,比宋不失矮了半个头,气势也自然不如她。
但她一点也不识趣,还指着她道,“你现在帮我坐上正妃之位,我们还能姐妹相称,将来,我会看在你帮过我的份上,对你客气几分,你若是这般不识好歹,将来可没好果子吃!”
宋不失眼睛一翻,“我家王爷的眼光不会那么差的,怎么也不可能选个庶女当正妃,你配吗?”
“你……”王婉儿气呼呼道,“我是嫡女!”
宋不失讥讽道,“那赵子晴是什么?”
王婉儿一脸不屑,“她才是庶女!你根本不懂,我爹与我娘是青梅竹马,两人感情极好,是那个坏女人用权势压迫我爹娶她。可惜,她算盘打错了,我爹最终还是最爱我娘,我爹和我娘才是天设地造的一双,我娘才是原配!”
这是什么三观?
宋不失真是越发讨厌她了,“说完了吗?说完了就回去吧,我不想和三观不正的人说话,会犯恶心,还有你带来的东西,都拿走,我不要!”
王婉儿冷哼道,“你想多了,又不是送给你的,是送给王爷的!你不告诉我,我自己去找,就不信找不到王爷。”
她带着一众婢女乌拉拉的走了,竟然直奔沁竹园而去。
嬷嬷也气的不行,小声跟她吐槽,“这简直是位瘟神!以前打着宰相的名义来过,王爷以礼相待,她却言语轻佻,被王爷赶了出去,自那以后,她再来连大门都进不了!没想到这么久,还是本性不改。”
“恋爱脑晚期患者!”
宋不失一句话概括,嬷嬷听不懂,但又觉得莫名贴切,“娘娘,虽然王爷看不上这小贱蹄子,但送上门的肉……娘娘,您还是过去看看,有您镇着,总归放心些!”
宋不失悠闲的喝着茶,毫无兴趣,“送上门的肉,不吃白不吃,他若想吃便吃呗,关我什么事?再说,镇得了一时,镇不了一世,这全靠自觉,他若连王婉儿这种货色都吃得下,那跟种猪有啥区别?”
嬷嬷目瞪口呆,“娘娘,这话可不能说啊,王爷一向洁身自好,跟种猪可搭不上边……呸呸呸,奴家失言了。”
宋不失看她慌乱的样子,笑得没心没肺,“没事,我们私下说说,不让他知道。嬷嬷,头发染得还满意吗?”
说起这个,嬷嬷喜上眉梢,“满意满意,简直太满意了!奴家今日出门,被好多老姐妹围观了,纷纷询问奴家是吃了什么神丹妙药,这银发变乌丝,真是让人一下子年轻十岁不止,奴家正想问娘娘,这染发的神膏卖不卖?好多人想买!”
宋不失并不打算在这里做生意,一来她并没有生意头脑,二来经商太麻烦,她只是个职业偷子,来这里就是为了偷宝贝,而偷子要低调!
再者,现代社会的东西,在这边绝对是抢手货,不管卖什么都能爆火,影响太大,难免不会引起一些人的嫉妒,到时候肯定会招惹是非,不好脱身了。
最重要的一点,这所有的东西要为她所用,她有绝对控制权,才有绝对的优势。
这个世界残酷无比,就像是嬷嬷这样的小角色,也可以利用手上的权势欺负死人。
而她,只要有优势,便能轻松的将这种人收为已用。
“吴嬷嬷,您不会以为这么好的药,随便都能弄到吧?”
她喝着茶,一脸高深的样子,嬷嬷一脸惶恐,“娘娘的意思,这染发的药膏很贵?”
宋不失胡扯道,“已经不是贵的事了,药材自然是十分难寻,里面有一些,根本拿钱都买不到,还不说,要熬制一瓶这样的药,需要半年时间,你说,这么珍贵的东西,哪有多余的拿出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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