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斌是个好孩子,日落之前就回来了,将银票带了回来。
钱交给了齐烨,齐烨交给了段平,老段骑着快马就去京中“洗”掉了,买米买粮买米粮,能花多少是多少,花不了的全都兑换成“小额”银票。
齐烨也没闲着,他又发现了一个发家致富的小妙招。
王府马夫闲着没事干,和老管家去上山打猎,抓了好多野兔,很肥,看着既可爱又可口。
“兔子繁殖特别快。”
齐烨蹲在刚围起来的“兽栏”外,挠着额头。
兔子这玩意吧,特别奇怪。
用心去养,经常一只都养不活。
你要是不管,一生一大窝,一窝接着一窝。
回头看向旺仔,齐烨问道:“要不咱搞搞养殖吧。”
刘旺摇头,表示不懂。
“京中人不是就喜欢吃野味吗,随便包装包装,就说吃什么草药长大了,能壮阳…”
齐烨越说越激动:“不得卖疯了啊,还有,咱这不是靠着河吗,有水货,水货你们知道什么意思吧?”
众人不知,但是大家齐齐扭头看向了啃野猪肉的天子亲军抱刀司统领阿卓。
阿卓还搁那乐呢:“不错,本统领当年的确出身于舟师,常与船水打交道。”
“我说的不是这个水货,我说的是水里的海鲜,不是,河鲜,鱼虾之类的。”
众人恍然大悟,将目光从阿卓的身上收了回来。
想到做到,齐烨急匆匆的跑向河边。
既然是奔着“娱乐城”的方向发展,吃喝玩乐肯定都要有。
玩乐,齐烨规划好了。
吃喝这个问题,有点麻烦。
吃,食材太匮乏,食谱更匮乏,古人炒菜无非就那几种,大部分都是煮、炖、蒸。
食谱,齐烨倒是记得不少,只要解决了食材就没多大问题。
其次是喝,酒水。
之前在王府的时候,酒水都是从外面买的,贵不说,也难喝,度数还不高。
先不说贵和难喝,光说度数之事,度数低了,能醉吗,不醉,能上头吗,不上头,能冲动消费吗!
一众人开始跟着齐烨瞎折腾了。
要说白日,齐烨在南庄,也就是旺仔陪伴左右,一旦到了入夜,就会有许多人跟在齐烨身后,比如王府下人,比如几个穿着黑袍的司卫,也有好多根本不认识的人。
王府下人不必多说,司卫,多是阿卓精挑细选的“实习员工”。
至于那些不认识的人,都是段平挑选出来的。
一旦南庄正式开张,肯定要用大量的人手担任各种职位,这件事已经传开了,百姓们挤破头皮都想留在这里,段平优中选优再选优,比阿卓挑司卫都严苛。
因此到了夜晚后,如果齐烨瞎溜达,总会有包括旺仔内至少十人护在他的左右。
这不是齐烨要求的,而是一种“规矩”,南庄的规矩。
阿卓、老段、公输一大家子,哪怕语棠等人,每个人都清楚,南庄最重要的财富,并非是那些堆积成山的木料,甚至不是各个工坊,任何令人惊叹的、震惊的、望之眼红的,都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只有齐烨。
如果齐烨出了事,一切的一切,都是水中之月,空中阁楼,将会不复存在。
实际上齐烨不喜欢这种前呼后拥的感觉,他只习惯旺仔跟在旁边,哥俩随心所欲,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谁干…想干什么干什么。
齐烨撒丫子跑着,后面十多个人撒丫子跟着,一路来到了河边。
两万贯将整个皇庄买了下来,齐烨认为这是目前以来做过最划算的买卖了。
皇庄之所以是皇庄,正是因风景秀美,日落后的山脚木屋,被余晖耀的散发着火红色,热情的火红色。
绕到木屋后,快行数步,清澈的小溪在乱石中如同白色精灵一般舞动,小小的浪花掀起,偶有几只小鱼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