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去了京城她再想办法赚钱!
至少她知道京城几年内流行的绣花样子,她可以去各大绣坊提前卖花样子,一个花样子三到五两,卖十几个就有五六十两进帐。
头两年先把名气打出来,等后面绣坊的人找上门来,价格还能抬高些,估计能卖个上百两。
自己再多绣些摆件卖。
实在不行做些荷包拿到集市上摆地摊算了。
到时让小弟坐旁边坐着,他背书,她卖东西,两不耽误。
再不济,她就跟小弟一起读书识字,学得差不多了,有文采了她就写话本子赚钱!
上一世她为了金手指试过,虽然那个故事只卖了三百文,但那个故事被书店找人润笔加工,后来卖得可火爆了。
可恶,那可是她写的十世爱情话本啊,估计那个年代根本没有这样的故事,后来还卖到了京城,她在京城翻到了,还看了一遍,越看越来气!就是她的故事!三百文钱让那个店家赚的盆满钵溢!
她别的不多,故事有的是,毕竟生在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这也是个赚钱的法子。
纪樱一路拉着弟弟的小手往大商船上走。
脑中已经闪过无数念头。
总之这一次她拿到了八十五两银子,开了好头!后面的事慢慢来,肯定会比上一世好!
她按捺着心绪提着箱子排着队,望着这艘大船。
她上次选了一条便宜的小船,里面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天天打架,她和小弟躲在船舱里不敢出去,出去还要用头巾捂着脸。
可怕的是,哪怕捂着脸也没用,只要你是女的,总有人盯上你,捂着脸反而惹人注目。
像电视剧里戴面巾那种,放到现实完全不现实,除非豪门大户,有仆人有打手,一群人保护。
像她和小弟这样的平民,戴着脸巾头巾,不但起不到隐形低调的效果,反而引人注目,还不如正常一点,素面一些,别整幺蛾子,事儿还少些。
衣着也不能打扮得太惨,太惨了像乞丐,谁都能踩你一脚,又不能太富贵,没有仆人和打手,富贵就是要命的刀,她和小弟像待宰的羊羔。
她有了上一次经验后,这次她穿得不好不坏,上船后也尽量少说话,少露面,不和人打交道,少女幼童这种弱小组合,出门真的很难办。所以这次她精挑细选,最后选了这艘大商船,听说这次船上有贵人,还有赶考的举子,有这些人在比较安全,不会有人乱来。
当然,船票也很贵,一两银子一人,船上的吃食估计也要一两左右,她和小弟这一趟船就要花费三到四两,真不是一般人坐得起的,这些都是她打听后,估算出来的。
但贵是贵,安全第一,这个年代,安全可比什么都重要。
到底是大商船,她们一登船,竟然看到船上有茶馆与说书先生,也不知道是专门为贵人设的,还是以前就有,船舱前面有个屋子,里面坐满了人,有钱的船客都在里面休憩、喝茶,交流分享各地奇闻轶事。
说书人则站在台上,口沫横飞地讲着书,时不时引得众人哄堂大笑,或者紧张屏息。
小弟纪书宁爱听书,听到声音就眼睛一亮,不肯走了,站在那里听,纪樱拉紧着他的手,看了眼茶馆,又看向他。
船上人多,她紧拉着他的手怕他丢了,他还小,才十岁呢,小时早产,身体又弱,比一般十岁的孩童还要矮一点,还好这些年纪樱伙食上尽量搭配着,将他养得白嫩,面容可爱。
她也很爱这个小弟,小书呆听话懂事,小小年纪习字读书,每每摇头晃脑时,可爱得紧。
现在又没了父亲,他眼睛还红红的,难得听到说书有了兴趣。
她也不好硬拉他走,于是放下书箱,蹲下身,拉着他小手,摸了摸,从家里到码头好几里路,天未亮走到现在,走了一个时辰了,他身上还背着小包袱,里面装着他平日用的笔墨纸砚,和心爱的书和本子。
鼻尖和额头都走出汗了,纪樱伸手掏出浅粉色棉布帕,这帕子是她用采的野花自己染布做的,她动手能力还是不错的,帕子颜色很浅,很自然,很漂亮。
她给小书呆弟弟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怜爱地望着他稚嫩的小脸蛋,商量说:“书宁,我们先去船舱找房间,放下东西再出来听书好不好,到时姐姐带你进去听。”她也不知道茶馆的茶多少钱,如果不贵,进去听回书娱乐一下是可以的。
几十文茶钱还付得起。
纪书宁这才恋恋不舍回头,冲姐姐纪樱一点头:“好。”答应下来。
纪樱看他乖乖的,忍不住笑了,伸手将他抱了抱,船上来来往往人多,纪书宁穿着书生小白袍,很是不好意思,望了眼周围,毕竟他都十岁了,这年代讲究男女六岁不同席,虽然是亲姐,小时候天天抱他,他一方面受到礼教的约束,不好意思,另一方面这个年纪正是孩童撒娇的年纪,他又喜欢姐姐抱他,不好拒绝。
加上父母都去了,亲人只剩姐姐一人,他更不好拒绝了,被姐姐抱了一下后,才有些别别扭扭,委婉道:“吾姐甚好,但此地人多,书宁颇不自在,能不能放开些……待回船室再让长姐抱书宁。”
纪樱听笑了,差点笑出声来,这还是她重新回来,第一次笑得这么灿烂,她望着这小书呆,真可爱,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病倒了,到京城得好好养!
她伸手给他顺了顺汗湿的额发,神情宠溺道:“好,既然书宁不自在,长姐就不抱你了,走,咱先去房间,再出来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