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离开后,在土路上扬起了一道灰尘,秦越怔怔的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拍了拍强子的肩膀,问道:“强子,你猜她开的那辆车多少钱?”
强子十分实诚地摇了摇头,回答:“俺不知道!”
秦越生出三根手指头,在他眼前晃了晃。
“三万?”强子挠了挠头皮,小心翼翼地回答。
“再猜!”
“三十万?”
秦越又摇了摇头,微笑着说:“不下三百万!”
强子吃惊地捂住了嘴巴,“额滴个乖乖,三百万够俺花一辈子了,俺要真有三百万,先买一套,呃不,两套大房子,给俺爹娘住一套,俺自己住一套,然后再找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媳妇儿,这辈子就值啦!”
“三百万可以让我们幸福的过一辈子,而对于她来说只够买一辆汽车的。这个社会就像是一座座金字塔,他们,是站在金字塔尖看风景的那部分人,而我们,则是被压在最底层苟延残喘的那部分人。”
“你说的这些俺都懂,可是俺娘也说过,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只要有缘分,哪怕隔着一条银河系,也不能阻挡牛郎和织女相爱。俺娘还说过,人只要努力奋斗,就能得到他想得到的一切。”
秦越看着这个老实巴交的实在人,微微一笑:“行啊强子,出息了哈,明天进了城里,越哥跟着你混,准没错儿。”
“行,只要俺强子有饭吃,就绝对不会饿着越哥你。”强子挠着脑袋,傻呵呵的笑起来。
秦越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行,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都好好收拾一下吧,进城的大巴车七点半会经过秦家庄,咱们明天早上七点整在村口集合。”
强子点了点头。
秦越回到家里以后,发现并没有多少可以带的东西,他找了几件还能穿得下去的旧衣服塞进背包里,然后又挑了几本爷爷生前爱看的几本医书也放进包里。
他望向柜台,上面放着爷爷用了很久的文房四宝,毛笔的笔尖已经变得枯黄了,而砚台里的墨汁也已经干涸,柜台最左边则放了一叠所剩不多的劣质宣纸。
秦越仿佛仍能看到爷爷坐在柜台,一丝不苟给病人写偏方的样子,那张慈祥的脸庞能让人的心里瞬间温暖起来。
突然,秦越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他想起爷爷之前给自己说过的一件事来。他跑进爷爷的卧室里,从里面翻出一个旧包袱来。
他把包袱解开,发现里面有个婴儿用的襁褓,襁褓里放了半块玉佩。这两样东西都十分神奇,尤其是那个襁褓,材料看起来和普通的棉布没什么区别,但是水浸不透,火烧不着。
当初秦老头研究好很久都没研究个所以然来,他甚至用浓度很高的硫酸泡过襁褓的一小部分,这都没能腐蚀掉襁褓的分毫。后来秦老爷子想明白了,这个襁褓有着神秘的力量,不然当初还是个婴儿的小秦越也不会在深山里安然无恙的被他捡到了。
而那块玉佩更加神奇,虽然这只是原玉佩的一部分,但是只要把它带在身上,就不会感觉到炎热和寒冷!这块玉的温度和人的体温相差无几,二十多年来温度从来都没有变过。更重要的是,上面刻了“秦越”这两个字,这也是秦越名字的由来。
秦老头在小秦越懂事的时候,曾把这两样东西拿给他看过,秦老头说,先帮他放着,等他有足够能力的时候再拿走不迟,说不准能通过这两样东西找到他的亲生父母也不一定。
秦越把襁褓塞进背包里,然后用线穿过玉佩边缘的一个小孔,把它挂在了脖子里。
他并没有注意到,此时在他胸口附近的那半块玉佩突然闪了一下,然后又恢复成了淡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