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意外,白露答应了他的告白。
他们顺理成章成了男女朋友。
我哭了一整晚,隔天醒来,发现全世界都知道了他们成了男女朋友,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
但我是真的爱沈彦,我在他身边呆了太多年了,已爱入骨髓。
我认为我才是最适合沈彦的人。
我又跑回去找他,乞求他与白露分手。
这是我第一次低声下气求一个人。
沈彦跟我保证:「陈秋意,你让我好好跟她谈一次恋爱,我后面肯定会跟她分手,最后还是会跟你结婚。」
我拒绝摇头,质问他:「沈彦,你是不是不爱我?」
沈彦回道:「秋意,就一个月,可以吗?」
我最后心软点头答应了。
这是我第一次在情感上让步。
心里痛得无法呼吸。
我告诉自己就忍一个月,如果他还不分手,那我就离开成全他们。
可是我忘了,感情是不能让步的。
一步让,步步让,最后满盘皆输。
这天起,我跟随的人,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
白露不喜欢约会的时候有第三人在一旁,跟沈彦说了她的不满。
沈彦意有所表道:「有她在,我们约会更顺利,你等着看!」
于是我成了他们的电灯泡。
名副其实的舔狗。
毫无尊严。
他们约会,我帮忙买电影票,定餐位,做旅行攻略。
我还成了沈彦约会的幌子。
只要需要出行报备的约会,他定会跟家里人说是跟我去约会。
我也会跟家里人说是跟沈彦出去玩。
我对他的爱,越来越卑微。
两家家长以为两个人好事将近,欣慰点头。
殊不知,其实是沈彦跟白露约会,而我跟自己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