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她上晚班,也不知道他怎会养成了这个习惯,一到她该抵家的时间,他就自动自发走到起居室心不在焉的翻阅杂志,好像在替她等门似的,非得听到她的破摩托车声噗噗噗噗的骑进院子,这才甘心合上没瞧进半个字的杂志。
他什么时候这么居家了?心里的感觉很呕,再任凭感觉开口对她管东管西,他会唾弃自己的没有原则!
“你确定明天会做?”
“我发誓,或者你要我咬破指头,写一张切结书给你?”
他不必她发誓,二话不说的挥手让她逃上楼,深索的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跟着她上楼。
她的活力十足跟精神奕奕折服了他,也让他越来越难对她尖酸刻薄。
有时他不禁怀疑,依她的霉运不断,她怎么没有早夭呀?
正文
有时,是分量足、口感又好的炸鸡排。
有时,是微温、但味道依旧诱人的羊肉羹。
雷堑连鸡屁股都吃过了;烤的,还有炸的,而他喜欢烧烤的滋味,比较没有那种油酥过干的腻感。
大概是存心想巴结他,姜文莹动不动就会带一些好吃的玩意儿回来给他这个放洋的土包子尝尝,雷堑都来者不拒,欣然接受;只是,嘴巴在动,视线却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她。
不是她突然变美了,而是她除了带吃的回来,身上也常常是大伤小伤不断。
捺不住的好奇与逐渐浮上心口的关切,他终于鸡婆的问了。
尽管白皙柔细的肌肤常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出现,她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乐天成性的将一切灾难归究于自己的倒霉运,要不,就是漫不经心的散神所造成的。
有谁会倒霉这么久?
他不信,却拿认命地承受一切的执拗女人没辙,直到这天,他才恍然大悟。
其实他并不是刻意要跟踪她,只是他跟老同学聚餐的地点离她上班的超市很近,散场时已是酒足饭饱,他在附近闲晃半晌,算算她也差不多该下班了,便不暇多想的找上门,打算找她一块儿宵夜什么的。
结果,甫走出超市的她眼尖,先他一步地瞟见走在对街的他,刹那间笑容灿如黄金般炫亮,她举手兼喊叫招来他的视线,迈着活力大步迎向他。
然后,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毫无一丝预兆,前一秒,她还稳稳的随着无声的拍子在跳跃着步伐,像道阳光般朝他挥洒光芒;下一秒,就见她莫名其妙的踉跄,还跌了个狗吃屎。
雷堑当场跌破眼镜。
他亲眼瞧见那个男人就在她的行径路线,也知道小莹应该避得过,可她却没有,不但对那男人的存在视若无睹,甚至还硬生生的跌了一跤。
在她跪趴在地后,那个男人得意扬扬的自她身边掠过……
掠过?
而且还得意扬扬?
数种直觉迅速的飘进他的惊愕里,接着他看着那个穿着复古的男人不顾车来车往的越过街,再穿透那辆停在离他不到一百公尺远的宾士车,扬长而去。
瞬间,他完全忘了已经爬起来的小莹,目瞪口呆的注槐前方。
“见鬼了!”
光天化日,不,是月光盈景之下,他真的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