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见她站在光里,笑容明艳,舞姿舒展利落。在舞台光束的明暗变化间,侧眼瞥见了她膝盖和脚腕的殷红伤口。
舞台上的她正好与他对上眼神,条件反射般,对他眨了眨眼。
心动是横冲直撞的学步稚童,蛮横不讲理地冲破了他玩世不恭的胸膛。
晚会结束时,他在公司附近寻找她的身影。见到练习生宿舍楼下,正在被表白的她。
那男孩粗鲁无礼,因她的拒绝动了怒,将一束鲜花砸在她美丽娇憨的脸上。
他当即走进,一脚将那人踹翻在地,男孩被吓得浑身颤抖,连滚带爬地走了。
女孩被砸得眼角泛红,却只是咯咯笑着。
“你笑什么?”
“我好像说错话了。”
“你说什么了?”
“我说,我不喜欢你,但我很喜欢你的花。所以……我拒绝你的话,还能带走你的花吗?”
他也低声轻笑,让司机从车里拿出创可贴,递给她。
她蹲在地上,用路边小水洼当镜子,细细贴上后,开朗道谢。
“把我最喜欢的向日葵送给你吧。”她从那束花中抽出一朵朝气蓬勃的向日葵,笑意盈盈递给他,“一半做谢礼,一半庆祝初见。”
“什么?”
“庆祝和我的好朋友第一次见面!”
“好朋友?我吗?为什么?”
“因为你长得帅,我喜欢。如果你不想和我做朋友也不要紧,因为我会一直粘着你,直到你跟我做朋友。”
久别重逢,她还是一样的朝气自信,带着一往无前的勇气。
李圣唯笑得凄冷:“这样好的初见,被我糟蹋了。”
元星采皱眉,捏着鼻子挥挥手,像是要扫除什么霉运:“丧气鬼快走开,不要污染我美好纯净的回忆!”
李圣唯被逗笑了,忙声道:“好好好,不提曾经。那现在呢?你怎么……”
“因为他也长得帅。”元星采猜出他的迟疑,很是真挚地说,“比当年的你,还帅!”
李圣唯闻言一笑,并不惊奇。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元星采的喜欢是最难以捉摸的事,简单来说:全凭心情。正如她这个人,时而有着难以捉摸的天真,只要你停止琢磨,就会明白她的真率可爱。
想起曾经,李圣唯止不住摇头,抬头见元星采又拔腿跑远了,赶忙跟上。
飞机上,Venus正在召开紧急会议。会议主题为:金连朝刚才到底有多丢人。
Milo:“我第一次见咱们如此伟大的队长无理取闹。”
温昶:“闭嘴。”
Milo:“这是不是连朝哥最窝囊的一次,五年前江郎才尽写不出歌的时候,都没今天这么丢人。”
温昶:“闭嘴。”
金连朝已经和他们说过事情经过,温昶等人都安慰着他,知道他是为组合殚精竭虑才会陷入感情漩涡。
唯有Milo不依不饶,大义灭亲:“这不是妥妥的渣男嘛!”
金连朝面色惨白,默默看向窗外。
团队里一贯沉默寡言的大哥韩晔,也就是被元星采分析为“厌世者”的那位,是此时唯一能够被依靠的人。
他拍了拍金连朝的肩膀:“你是不可能想通的,休息吧。”
金连朝失神地盯着窗外风景,夜色沉默,牵扰着他的心。他神情认真,很是迷茫地问:“我在干嘛?”
韩晔答得干脆:“发疯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