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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兰供木人
丁兰,汉代河内(今河南黄河两岸)人。相传从小失去父母,未及尽孝,便刻木为人,当作父母供养,事之如生,从不间断。《初学记》卷一七引孙盛《逸人传》说:
丁兰者,河内人也。少丧考妣,不及供养。乃刻木为人,仿佛亲形,事之若生,朝夕定省。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兰妻跪报木人,木人不悦,不以借之。叔醉疾来,谇骂木人,以杖敲其头。兰还,见木人色不怿,乃问其妻,妻具以告之。即奋剑杀张叔。吏捕兰,兰辞木人去。木人见兰,为之垂泪。郡县嘉其至孝,通于神明,图其形象于云台也。
丁兰供木人
山东嘉祥县武梁祠西壁画像(画面第三层)。
“云台”是汉宫中的高台。明帝时令画工图绘中兴功臣三十二人于云台。丁兰的事迹被画于云台之上是因为“至孝而通于神明”。曹植《灵芝篇》歌咏曰:“丁兰少失母,自伤早孤茕。刻木当严亲,朝夕致三牲。暴子(指张叔)见陵侮,犯罪以亡(忘)刑。丈人(指木像)为泣血。免戾(罪行)全其名。”也就是说,丁兰杀了人,郡县都赞美他至孝通神而免其罪。
丁兰供木人
山东嘉祥县武氏祠左石室第八石画像(画面第一层)。
“孝子丁兰”的故事,汉代以来流传很广,后又被选入“二十四孝”。木人的“神明”也被后人加以渲染,变成一种迷信。当时的社会背景,正是儒家的“谶纬”思想泛滥时期,一些离奇的自然现象被加以附会,以“天人感应”来标榜封建统治者的仁治兴盛。劝善行孝变成了一种说教,孝子们必然会深陷其中。
嘉祥武氏祠的画像石中,有两幅表现孝子丁兰的。画面有简有繁,简者仅画丁兰一人,正在跪拜木人;繁者在丁兰的背后还有他的妻子,旁边则有前来借物的邻居。上方有榜题曰:“丁兰二亲终殁,立木为父。邻人假物,报乃借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