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
飞鹰再次从身上摸出了一柄匕首,
这次,用的左手。
“荒爷,你知道的,我喜欢钱。”飞鹰咬着牙,眼中闪过凶狠之色。
六年前。
他还在边荒,充当一名佣兵!
且,是战场中,最知名的几名佣兵之一!
一直以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直到那天,他们这一支队伍,遇到这个叫陈八荒的男人,
整支佣兵,死的死,残的残。
只有他一个人,能保存完整之身,回到华夏。
陈八荒当时没动他,只因为一个原因。
他是华夏人!
所以。
陈八荒饶他一条命。
他怎么也没想到,六年过去的今天,他们会再次相遇。
飞鹰从不是一个怕死的人。
从当上佣兵的那一天起,他就想好了一万种死法,
六年来,他一直在锻炼,一刻也不敢松懈,为的就是有一天悲剧不再重演。
现在,
叶世龙,开出一千万的价格!
他决定试试。
忍着肩上的剧痛,他左手拿出一柄匕首,准备动手。
叶世龙笑了。
狗,就是狗。
狗改不了吃屎!
只要给他一点甜头,他就能卖命。
“你快要死了。”
就在飞鹰准备出手时,陈生悠悠的道:“我知道你不怕死,但是……”
“你有没有体验过亲眼看着自己死的感觉?”
此话一出。
飞鹰整个人一颤,
此刻,他才注意到,他的肩,一直在流血!
那柄匕首,插在肩膀处,并没有取出来。
根据他的经验,血不会流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