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医院看守了我七天,等我度过了危险期之后,便将我带回了警局。
在押运我的路上,我看到匆匆赶来的妹妹。
她站在不远处,大声的跟我说。
“姐!我早就让你跟他离婚,你怎么就不听我的啊!”
“姐,你不欠这个家任何东西,姐,你是不是傻啊!”
我妹妹虽然说的话,是在指责我。
可是看着她眼角流出来的两道清泪,我能明白。
她这是恨铁不成钢。
她这是哀我不幸怒我不争。
我妹妹在我结婚的那年,就从家里彻底搬出去了。
时年,她刚刚高中毕业。
考上了个重点大学。
但是家里面以‘女孩子学历那么高有什么用’为理由,不给她学费,更不打算让她上学。
一如当年的我,我爸打算给她找个老光棍嫁了。
以十八万八的彩礼,将刚成年的十八岁妹妹卖给一个三十多的男人。
我妹妹和我不同。
她知道什么叫抗争。
她拒绝了家里的操办婚姻,离家出走、打工赚钱上大学一气呵成。
我心疼她,因此动不动就会偷偷摸摸的给她打个几千块。
她在我被家暴到住院的时候,曾经问过我走不走。
但当时我拒绝了她。
未曾想,当时的拒绝,会带来如今这样的局面。
在警局里。
警察问询我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对,我是故意杀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