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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要娶我娘(第1页)

趁人不备,偷偷溜上炮楼,揪着那块儿狼皮仔细看了看。没错,是小舅舅送她……送原主的那条黑狼的狼皮。黑狼是小舅舅在落霞山的山脚下捡到的。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小舅舅不认得狼,以为它是被主人遗弃的老猎狗,见它可怜就把它带回将军府,让江太医给它诊治。它在将军府里住了大半年,将身上的伤养了七七八八。小舅舅不喜京中生活,要去闯荡江湖,临行前,将它带到别院,送给了不到两岁的原主。狼比狗还要忠诚,它记得小舅舅的吩咐,寸步不离地保护着原主。它也是原主的第一个朋友,经常驮着她在院子里行走。原主五岁那年,有人趁着夜色在原主的房间里放了把火,是它及时发现,咬着原主的衣裳把她从屋里拖了出来。它背上的那块儿糊疤就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它病了,病得很厉害,每到夜里,都会对着月亮嗷嗷叫。恰逢小舅舅回来探亲,告诉原主,它不是老猎狗,是狼。叶落归根,它想回到孕育它的大山里。原主抱着它哭了一夜,将它送到了回临县的马车上。驾车的是临县庄子上的管事。叫陆勇,祖籍落霞山,他向小舅舅承诺,一定会将老狼送回山里。老狼回来了,却变成了一张狼皮,挂在了落霞山的炮楼上。陆知鸢握紧拳头,她会帮原主查清老狼的事情。随着一阵吹吹打打的声音,去山下迎亲的寨主回来了。穿红戴绿,被寨民簇拥着。陆知鸢最先看到的不是寨主,而是刀疤脸,他换了身新衣裳,站在寨主的右后方。许是察觉到了陆知鸢的目光,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目光交汇的那一瞬,眉头拧紧。他让她下去。抱住旗杆儿,呲溜一下滑到地上。抬头,刚好对上那张脸。“送衣裳给我们的姐姐说那是狼皮,我没见过,好奇,上去瞅瞅。”“好奇害死猫。”刀疤脸凉凉道:“不要乱跑,免得引火上身。”“那我跟着你。”拽住刀疤脸的衣裳,笑得天真无邪。来到正厅时,刚好赶上新娘子下轿,看到那个背影,眉心突地一跳。确认新娘就是自己的母亲时,陆知鸢被刀疤脸按在原地。母亲有些反常,给新郎挂同心结的动作十分僵硬。目光落到新郎身上又是一怔——陆勇,乡下庄子上的管事。每穿一根线,旁边的喜婆就会跟着喊一声——一穿永结同心。二穿白发齐眉。三穿子孙满堂。四穿……“穿你个大头鬼!”喊到第四声时,一只带着臭味儿的鞋子飞了过去,刚好砸在喜婆的脑袋上。正在挂同心结的谢朝云被惊了一下,原本僵直地目光逐渐变得柔和,清明。她转过来,目光锁定陆知鸢,而后暴怒,一把锁住陆勇的咽喉。“你想要对我的女儿做什么?”尚未系稳的同心结,直直落在地上。陆勇脸色苍白,视线落到他与谢朝云大红色的婚服上,流露出一丝遗憾。“差一点,差一点你就是我陆勇明媒正娶的妻子了。”“你疯了,我是你的主母!”五指收紧,谢朝云眼中满是冷意:“我对你不薄,陆家更是对你不薄,为何这般?”“我想娶你,有错吗?”陆勇不动,看着谢朝云的眼睛:“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就想娶你!明明我也姓陆,明明我比陆淮更早遇到你,明明我也救过你,为何你眼里心里只有他?云娘,我究竟哪里比不上他?”谢朝云狐疑地看着他:“你救过我?”“青州河上,是我救的你,是我把你背进的土地庙。”陆勇笑,目光里带着嘲讽:“你本该是我的妻子,就因为我的出身不好,平白让他夺了去。云娘若是不信,可以扒开我的领子看看。那个胎记,你问过我。”谢朝云微微松手,看向陆勇的脖颈。大红色的衣领下,露出一块儿浅浅的褐色。“看清楚了吗?救你的人是我,与你互许终身的那个人原本也该是我。”趁机握住谢朝云的手:“他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你。不就是六部来贺嘛!你看看,偏厅里都是他们送来的贺礼。”围着的寨民散开,露出摆在偏厅里的东西。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以及守备府,挨着打开,清一色的金银珠宝。然六部中唯独缺了工部。工部尚书年事已高,部中事务多由两位侍郎打理,其中一位尚未成亲,剩下的那个只有儿子没有女儿,但他兄长家里有个与陆知鸢年纪相仿的侄女。灵光一闪,瞬间明白,他们想要拐带的那个是工部侍郎的侄女,他们要集齐六部,召唤贺礼。摸了摸耳朵,大声道:“真是难为你了,为跟我父亲攀比,不惜绑架六部官员的官眷,把赎金当成贺礼。”“是不是觉得我很聪明?”陆勇目露癫狂:“你看看这些金银珠宝,比你父亲迎娶你母亲时多了多少?我本不想招惹谢家的人,既你来了,那便是天意。你放心,我绝不会像你的父亲那样辜负你的母亲。我知道他们对你不好,我会对你视如己出。”,!“视如己出,就凭你?”陆知鸢冷哼一声:“我那个父亲再不济,也是平南候,你能给我什么?这个山寨?”“当然不是,我怎么忍心让你母亲住在这种地方。”癫狂变成疯执:“我跟南楚人做了交易,最多七天,京城就会大乱。届时,南楚人将会接管皇城,而我,作为南楚的大功臣,封候拜将。你若是:()穿书后,我帮娘亲和离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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