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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那样浓烈的,像是要燃烧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爱,收到过一次,还能对谁动心。跟景云臻的第二次见面十分突然。丛暮在英国读完书后开了一家策展传媒工作室,今年回国发展,把办公地点搬到了城郊的一个二楼厂房里。他最近接了一个新锐画家的画展策划项目,今天要约画家本人见一次面。画家叫郑言,年纪比他还要小三岁,然而八月份的拍卖会上一幅油画拍到了两千六百万,交易记录创造了一个小高峰,很快接受了一些媒体采访,于是开始声名鹊起。据说他家是有些背景的,典型政商结合的家庭,养了一个蜜罐里泡大的男孩子,形式做派十分理想化的天真。丛暮本来不相信,直到见了面才觉得,传闻大概也是有几分可信度的。郑言外套里面穿一身白色真丝衬衫,皮肤很白,娃娃脸,一双笑眼。显得人很小,有一些孩子气,有点像丛暮十七八岁的时候。可见人和人的命真是不同,郑言二十二三还像个孩子一样无忧无虑,丛暮十八岁时已经看遍了世间疮痍。郑言很兴奋地说,丛先生你走廊上挂的壁画我看到了,每一幅我都很喜欢,我想我们对艺术的理解是一样的,把我的画展交给你策划我很放心。丛暮给郑言倒茶,说郑先生年少有为,能为你做策划是我们的荣幸,你放心,我们一定竭尽全力。他客套话没说几句,郑言手机铃声响了。郑言接完电话,显然喜上眉梢,笑着跟丛暮说:“一会儿有个朋友要来,我只会画画,这些都不懂,所以还要拜托他跟你谈。”丛暮说好,三分钟以后景云臻推门进来。他大概是从公司里赶过来的,里面板正穿了一套黑色西装,外面搭了一件黑色毛呢大衣,眉目深邃,宽肩窄腰,行走间威风凛凛。丛暮有些惊诧,这边郑言已经站起来,甜甜蜜蜜地笑着迎上去:“云臻哥,你来啦。”丛暮跟景云臻握手,还没想好是不是要装作不认识,景云臻已经说:“丛暮,原来是你,好巧。”郑言对景云臻非常亲密,像只树袋熊一样缠在他胳膊上,惊讶地说:“云臻哥,你跟丛先生认识呀?”景云臻意味深长地看着丛暮不说话,丛暮只好笑着解释:“很多年前见过的,难为景先生还记得我。”几个人坐下来谈事,郑言说:“其他方面的要求我助理已经跟你确定了。就是地点,我还是想定在云臻哥在紫衿园的别墅,云臻哥已经同意了,回头你们派人去看看,怎么规划合适。”丛暮应下了。后来的事项一直是由景云臻和他交涉,郑言说他自己只会画画,倒也不是谦虚。倒是景云臻的表现让丛暮刮目相看,他从事跟艺术八竿子打不着的行业,讲要求,谈条件,竟然不算是外行。可见一个人,尤其是景云臻这样的人,下了功夫,用了心,任何事都是能做好的。当年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丛暮也学画画,什么画家,派别,颜料,手法,景云臻丝毫不关心,这么多年过去,换了一个身边人,他就忽然什么都懂了。可见当初景云臻对他确实没什么感情。丛暮想,景云臻当初愿意跟他在一起,除了因为他是个死心塌地的玩意儿之外,其次也是喜欢他这种不染尘埃的理想化的漂亮男孩,自己跟他的时候是这样,他当年的其他暧昧对象是这样,两人分开这么多年,他又找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也是这样。这倒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专一。景云臻问的细致,丛暮答也耐心,收了客户这么多钱,这点耐心是基本服务素养。谈到宾客名单的时候丛暮又翻了一遍郑言的资料,突然想到:“郑先生是美院毕业的?如果有相熟的教授我们可以联系为画展做一下推荐,不知道你的导师是哪一位?”郑言笑说:“是黄大怪。”“黄有亮教授吗?”丛暮问。“对,你认识?”丛暮低头笑了一下:“久仰黄教授大名罢了。”黄有亮属于大器晚成的那一类画家,之前一直在美院任教,自己的画作名气并不十分大,直到这两年才开始受到业内追捧。他脾气古怪,因此得了这样一个外号,只是他本人并不介意,自己也时常拿来调侃。谈了个把钟头,郑言说要请丛暮晚上一起吃饭,请景云臻作陪。丛暮推辞:“这怎么好意思,都是我分内的工作,郑先生不要跟我客气。”郑言坚持,丛暮就说:“改天吧,今天晚上我还有别的事情。改天我请你和景先生,你们二位可一定要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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