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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伏击(第1页)

大楚北疆。马邑郡,最北端小山坡。这里突厥人与楚人的势力范围犬牙交错,没有人知道哪里归突厥,哪里归梁卒。一支突厥部落军,自北部定襄地域,渡过几丈宽的小河流,进入马邑。从苍鹰的眼里看,不远处的小山包有诡异的涌动。背面,有不少奇怪的黑点,不到近处无法发现。这是一支楚兵,他们历经打散,重组,再被打散,再重组。此刻雪地里的他们已经发生质变。生命是最贵的学费。战场是最好的老师。最贵的学费加最好的老师。大楚溃兵实力的迅速提升。这些良家子,甲胄非常混乱。身上有楚国发的劣质扎甲,也有突厥人的牛皮扎甲,有人身着羊皮袄子,也有人只有干草带着各种兽皮胡拼乱凑的御寒物,总之能用的都用上了。为首的一人,身着突厥部落军的精制甲胄,身材魁梧,左眼上是一条恐怖的刀疤,几乎将此人面部三七分开。这支楚国兵卒虽武备杂乱,却煞气逼人。“刀哥!北狄狗,二个百人队,吃不吃?”身后的年轻精瘦的小将,大体瞧出来胡马的数量。二百多人,比预计的多,己方也就四五百。1比2的比例,确实有难度。但是等不了,必须干。“吃吧。再等身子都僵了。”他们不同于李家兵卒,没有足够御寒物资。无法长期在雪地里埋伏作战。刀疤汉子留意着不远的突厥骑兵,小心翼翼取出骑弓,搭上鸣箭。待突厥骑兵进入埋伏圈后。“咀。”一个合适的机会,一声清脆如鸟鸣响箭,刺破宁静的雪地。骑马的突厥人大骇,这声音太熟悉了,周围有南楚人埋伏。果然,突厥骑兵的前方雪地,冒出无数手持弓箭的楚军。他们一个个宛如野兽,根本不惧被突厥人射死,干的就是一换一的买卖。突厥百夫长环顾四方,到处都是从雪地如恶鬼般爬出的梁人。麻烦大了!楚军合围了他们。只是雪地匍匐的楚兵,没有战马,骑兵寥寥几人。只要能冲出包围圈,突厥人就安全了。“两脚羊变成狼了,楚人疯了,不要纠缠,撤。”十几个手里没有武器的梁卒拉起一条麻绳,与几十个手持五花八门兵器的良家子,不要命得向突厥人冲去。四百多个步卒,一冲出来就要找突厥人换命,突厥人哪见过这架势。一匹匹战马被楚兵潦倒,落地的突厥人立刻被乱军淹没。骑术精湛的突厥人,跳过绳索,同百夫长合力,自北边的平坦地面突围。楚兵没有成建制的大盾长矛,突厥人轻易突破了防线,从容遁走,阻挡的几十个楚人变成了尸体。只是他们死之前,竟然换掉了十几名突厥人。几里之外,突厥人远远的停了下来,他们目视远方欢呼庆祝的楚国杂兵。“妈的,他们人不多。阿维木旗,我们杀回去?”百夫长阿维木旗远远的了望,身体随着突厥马起伏,脸色阴晴不定。良久才道:“算了,楚人不要命,不划算,把情况带回给首领。”“首领的脑子已经填满牛粪了,他就是一只羔羊。”“你……”……突厥人之间起了争执,片刻后,打马离去。见突厥人走了,楚兵们终于松了口气,再次爆发出欢呼,现在可以放心收割他们的成果。这次收获非常丰厚,巨大风险换来了巨大的好处。五十几匹上好的突厥马,十几匹摔伤的,会被大伙人分食掉。突厥人身上都是好东西。楚国的甲胄比不上突厥人,大营的马那就是老驴子,还少的可怜。这伙黑一色的骑兵,身上都是上好的铁甲。这是楚兵极缺的好东西。刀疤汉子指挥人手,将死掉友军的衣甲也扒了,穿在其他活着的人身上。北疆良家子,任何物资都是珍贵的,比人珍贵。尸体被随意丢弃在雪地,没有任何处理。友军的死亡,甚至没有让其他楚兵皱一下眉头。没人愿意多看一眼死去的兵卒。此刻,楚兵不是人,是活着的野兽,为了活命而不要命的野兽。他们眼里没有伤亡,命是他们在这片雪林唯一能搏的筹码。“叫你们的人,去把楚国狗官发的老驴子杀一批,妈的,那些东西没用了。”刀疤汉子直接分配物资,从他的口中,没有一丝对官军的敬畏。“妈蛋!我他娘的以为你不动手,二个百人队也干,你们是真有胆。”几个粗胚,好似小头领模样,骂骂咧咧,靠了过来。他们是一个临时性的团体,五六伙人,合起来有个几百条汉子。过来的目的很简单,分东西。“刀疤瞎了一只眼,只看得到一半,哈哈哈。”其中一个小泼皮早看刀疤不顺眼,带头起哄,惹得大伙乐不可支。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这个情况看。这几个人似乎还不仅仅是分东西这么简单。如此挑衅刀疤汉子,怕是要出人命。不少人时不时的注意此地,但他们更多是观望。看刀疤如何处理。这是野兽生存的北疆,只有恶魔才能活着。刀疤动了。毫无意外,干净利落。死了!起哄的小泼皮不敢置信,低头看着胸口,一杆锋利的长矛,刺穿了他的身体。努力的想开口,却怎么也说不出来,鲜血在口中喷出,他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几个粗胚大汉,先是一惊,随即也不惧,一个个拿起武器就干。他们人多,要围杀刀疤汉子。不相干的兵卒,赶紧远离,莫要殃及池鱼。这是野兽的世界,楚兵之间的屠杀司空见惯。谁赢了,谁就是大哥。他们听谁的就是。不一会,地上多了五具尸体。周围几百号人,就像看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一样。他们关注点只有一个,大哥是刀疤。“徐家的废物,把这几个被北狄杀了的倒霉蛋,甲胄扒了,留在老地方。”刀疤汉子的声音沙哑,却中气十足。一名脸庞稚嫩的少年急急忙忙跑来,带着三个人,干起了扒衣的活。此人竟然一杆长矛,以一敌五,可见武艺不凡。近四个月时间,五万多楚国子弟。大浪淘沙,弱的都死了,强者开始崭露头角。血腥的屠杀,在马邑的各个角落发生,良家子已经质变。他们在一次次的搏命中,迅速适应战场,成为战场中的杀手。怒火也在他们心中燃烧,对于野兽而言,楚国高层已经不是过去仰视的贵人了。他们不理解,为何他们要从北狄人手里抢武器杀北狄人。定襄城里的数万精锐,宁可在城里烤火,也不愿意出来帮助他们。他们到底是大楚的兵卒,还是楚国权贵的奴隶?一名书生模样的楚兵,自远处走来。他叫崔中书,是刀疤的兄弟。号夺命书生!是个狠人,队伍里的二号人物。过雪林时,一个壮汉要侮辱他,行龙阳之好,被他咬断了脖子。“刀哥,情况很不妙。”崔中书干的是文职,也就是后营和探听情报的工作。不要问为什么他们这么懂行军?因为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会的已经死了,会的才能活下来。“赵家山一带,出现了一支强人,他们甲胄齐备,军令严明。农老四上千把刀,一天就被杀干净了。几十里山地,很多以前的大楚溃兵都被他们解决掉了。”“他们现在如何,主家是谁?”刀疤问道。“他们在安营扎寨,准备长期呆在这里,”“主家是雁门郡李氏,目前掌军人是他家姑爷,周云,号卧龙!”“有传闻称,上官弘的四渡清水河之谋,是周云出的。”“如此可怕?!”书生的话,令刀疤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种级别的对手,不是他们能对付的。就算清水河之谋有假,轻松杀了农老四,就不简单。他们的实力可比农老四弱。看来,这片林子也不安全了。要考虑转移了。猛虎在侧,如何安稳。:()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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