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没有人注意到孙羊正店门口挂有两个栀子灯,而栀子灯是那种服务的标志。让世人知道这是在提供特殊的服务的。真实的宋朝,女子依然只是社会的附庸品,是一件物品,没有独立的人格。底层女子抛头露面者居多,因为要养家糊口。从百姓家出生的女子,生来就要学绣,织,针织,女红,养蚕,缂丝等农活。普通百姓家的女子是否识字未见有历史记载,但农活,家务活却是必须要学要干的。富裕人家出生的女子也会接受教育,包括识文,断字,文学常识,五经等,富家女子都会读书。父亲也会欣赏有学习天分的女子。不能说说这里面没有父母的爱,但更多的是将来婚姻上能卖个好价钱,为家族带来更多的政治利益。而在婚姻市场里,女子是没有话语权的,是真的盲婚哑嫁。女子的成长过程中,她的人生规划主题是父亲,这个女子的个性如何,她的真实想法,感受,心理诉求等等。都只会淹没在父系长辈的特权之下。有人可能会说女子有自己的嫁妆,在宋朝女子的嫁妆是属于她自己的,离婚是可以带走的。是啊,的确如此!按照宋律所定,女子的嫁妆乃是其私有之物,即便兄弟分家,也绝不可将之纳入家庭共有财产之列。然而,于现实之中,那些年仅十五六岁的女子往往会携带自己丰厚的嫁妆嫁与同样年纪轻轻、十五六岁的男子。可问题来了,这些男子尚无独立生存之能,他们一心只读圣贤书,只为考取那梦寐以求的功名。有的男子二十五岁仍埋头苦读,三十五岁依旧未放弃科考之路,四十五岁了居然还在孜孜不倦地攻读,更有甚者如范进那般,五十五岁或许都还在求学应考呢!对于那些家境特别优渥的人家来说,暂且不论。但若不是富贵家庭,这长达十余年、二十年、三十年乃至四十年之久的光阴里,家庭的经济来源究竟从何而来呢?难道只能一味地坐吃山空不成?亦或是让身为一家之主的丈夫去边做工边读书,以此维持生计么?这样一来,不仅丈夫自身压力巨大,整个家庭也难免会陷入困境吧。毕竟,长期的半工半读状态很难保证学业有成,同时也难以提供稳定且充足的经济支持来维系家庭的正常运转呀!在宋朝那个年代,女性对于自己嫁妆的支配权利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够拥有的。当时社会的普遍认知和传统观念认为,身为一名贤妻良母,女性所携带的嫁妆理当全心全意地服务于她婚后所属的父亲家庭,以满足这个家庭的各种经济需求,这已然成为了人们共同默认且广泛接受的理念。不妨想象一下这样一幅画面:新婚燕尔的妻子嫁到男方家中之后,每日不辞辛劳地操持着繁琐的家务事,秉持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过日子;而丈夫呢,则一心埋头苦读圣贤书,心无旁骛地追求功名利禄。如此这般,夫妻之间相互扶持、彼此陪伴,岂不是显得格外温馨和睦吗?妻子尽心尽力地辅佐丈夫,悉心教导子女,闲暇之余还能为刻苦攻读的丈夫添香研墨,红袖轻舞。所有这些美好的景象,无一不是由妻子那毫无保留的无私奉献才得以实现的啊!然而,等到女子带来的嫁妆被花费得所剩无几时,倘若丈夫有幸金榜题名,考取功名,从而具备了赚钱养家糊口的能力。也还好吧。可即便如此,依照当时的律法规定,女子对于丈夫名下的财产依然是不具有继承资格的。也就是丈夫功成名就之后的财产和妻子没有关系。不仅如此,如果女子不幸遭遇婚姻破裂,选择离婚改嫁,那么按照规矩,其当初出嫁时所带的嫁妆倒是可以被原封不动地带走。只是仔细思量一番,待到那时,女子手中留存下来的嫁妆又能剩下几何呢?在那个倡导女子需从一而终的时代背景之下,真正毅然决然选择离婚的女子可谓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纵观整个大宋王朝长达319年的悠久历史,离婚事件的发生数量恐怕连两位数都难以企及吧?:()穿越大宋盛世做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