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主任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想把事情闹大,不想把事情做的太过分,毕竟今天这件事除了极少数人,都算是帮凶。”
“可这也要分什么事,很明显,这是犯罪,不过既然你不想把事情闹大,我也就不说什么了,让他们每个人赔你五十块钱,算是给他们一个教训。”“但是你记住,如果下次再生这样的事,你不用去街道办,直接去派出所,该抓的抓,该杀的杀。”
听到徐主任这么说,李加一惊讶的看着她,不愧是铁血娘子啊!还真是硬核。
另外李加一也明白徐主任为什么让他们每个人赔自己五十块钱了。
要知道五十块钱在这个年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原来是徐主任以为他是想放过三个大爷。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好不好,他才不想放过三个大爷呢!
如果有机会,他绝对把这三个大爷给踩死,可是他知道,就今天这个事,还不至于让他们三个坐牢。
就像徐主任说的那样,这个四合院里,除了极少数人,剩下的都是帮凶。
在这个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法不责众可不只是说说,而是真实存在的。
在农村,两个村子干仗,死上几个人很正常,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
最多把村支书和村主任教训一下。
就说今天这件事,哪怕闹到派出所,估计最后也是一样,把他们三个教训一顿,根本就不痛不痒。
至于其他人,最多做个笔录就给放了。
这也是他们敢这么干的原因,拉着大家伙一起,最后就算是出事了,也不会很严重。
这倒不是说派出所不作为,而是没有办法,一个人后面就是一个家庭啊!
而且这种事,如果抓人的话,基本上抓的都是家庭顶梁柱。
抓人容易啊!可是剩下一家老小怎么办?
所以这也是他去街道办,而不是去派出所的原因。
他又不傻,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的事,他是绝对不会干的。
要么不出手,只要出手,绝对是永绝后患。
“好的徐主任,您的话我记住了。”
“嗯!”徐主任点了点头,说道:“另外我还需要你帮个小忙。”
“徐主任您说,只要我能做到,绝对义不容辞。”
“没有那么严重,我就是想买你这里的四个猪蹄。”
“啊!徐主任,就这事啊!说什么买啊!直接送您了。”
“别,这可不行,如果你不要钱的话,那么猪蹄我也不要了。”徐主任摇了摇头说道。
“这……”
“徐主任,我能问问,您要猪蹄干什么吗?”
“这不是前两天我儿媳妇生了吗!一直没有奶水,光吃奶粉哪行啊!再说了,奶粉多难买啊!这不,我就想弄几个猪蹄给她炖一下。”
“原来是这样啊!”李加一点了点头。
然后转过头说道:“廖叔,麻烦您把猪蹄给卸下来。”
“好。”
廖叔不但把四个猪蹄卸了下来,还用草绳给系好了,然后拿了出来。
野猪比较小,所以猪蹄也不是很大,徐主任接过以后,拿出一块钱递给李加一说道:“我也不知道这钱够不够,不够你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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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