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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一种穷叫老攻觉得你穷(第1页)

君卿回来时只见院中空空,那人已然不见了踪影,他看过小屋,也是没有,看来是已经走了。想着那人身份不明,万一当真是他国的探子,就这样放出去,岂不是误了大事。可如今人已经走了,去了何处他都不知道,多思多想也是无用。君卿将精米洗净下入锅中,添了一瓢水后放上箅子,从篮子里取了两个鸡蛋,洗净后放在箅子上。他想着那人既然已经走了,这衣服也无用了,便打算抽个时间送还于张阿婶。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君卿学会生火做饭的活计。只是他自幼父兄宠爱,娇养多年,如今靠着自己过活,难免磕磕绊绊。唐刃在山腰转了圈,倒真是捉到了只山鸡,这山间野味众多,捉些来卖应当也是可以的。他自知早就不在先前的世界,如今换了地方,也免不了要为钱之一字发愁,他初来乍到,没有生计,眼下便是最好的办法。唐刃拎着山鸡下山,他脚程快,也不过就是一炷香的功夫已经到了山脚,抬眼望去,只见村子里陆陆续续升起了白烟,救他的那户人家也是如此。唐刃拎着山鸡回到院中,正在整理药材的君卿这才发现他并未离开。看着唐刃手里的山鸡,君卿暗道,他果然会武,普通人是断断不会在这么短的功夫就从山上捉了只野味回来。唐刃见君卿并没有要主动同他搭话的意思,便主动开口:“有热水吗?”“自己烧。”君卿手里翻着架子上的草药,这些都是他昨日采回来,洗净晾干的,今天日头正好,晒上一天,明日可以拿去药房换些银钱了。唐刃扯断山鸡翅膀,确定它飞不起来后才扔在地上,他走进厨房,只见那唯一的一口锅中还炖着东西。君卿站在门外:“墙角有炉子。”家里煎药的炉子倒是不少,君卿也是常常用来烧水。唐刃寻着君卿所言看过去,只见那里果然放着一排陶做的炉子,每个炉子上还配着一口小锅。这东西唐刃虽然是第一次见,却也知道是做何用的,从前电视剧里总是见过,虽然有所差别,但总归是差不多的用处。他挑了个大些的拿到院子里,这锅洗得干净,也没有落灰,一看就是常用的。把炉子放在地上,唐刃又取来水,然后劈起了堆在墙边的木头,这一次是把它们劈成更小的块。君卿从厨房里抱着个四四方方的食案出来,放在院子正中后又取出个同色的矮凳,随后端着个陶盘,上面孤零零的躺着两个鸡蛋。本来这两个鸡蛋,君卿是给自己煮的,不过那人既然回来了,分他一个也不是不可。把白粥放在桌子上,君卿才开口:“用膳吧。”唐刃那边也确实是饿了,他想着这鸡早上是吃不成的,反正也是要留着中午吃的,不急于一时。人家救了他,还在人家家里白吃白住,唐刃自然是不好意思的,落坐前他道:“多谢,等过两天我找到活干,会报答你的。”君卿没说什么,他既然把人留下了,就不会在乎这口吃的。清粥配白蛋,没滋没味的,两人安静的吃着。虽然滋味差了些,但是对比起昨天晚上的粥,倒是好上许多,不过唐刃对这个时代也不了解,他观察这人住在山脚下,又是独居,屋子也简陋,吃食也是如此简单,鸡蛋只舍得水煮,想来定是不富裕,如今又多了他这张嘴,他更要报答人家才对。这样一想,他立刻就决定下午再进山一趟。只是他不知道,君卿平日里会上山采药,炮制好后拿到镇子里去卖,他还在镇里的寿和堂挂了个坐诊的大夫,只是每三日才会坐上半日,诊费不高罢了。卖药的钱和诊费,又加上平日偶尔会给村子里的人看看病,他手上银钱相当来说是富裕的,也不至于把日子过得这样“清苦”,连个拌粥的小菜都没有。属实是他不会,他能把精米煮成粥已经是极其不易了,放着好好的鸡蛋,他最多也只会用水煮来吃。简单的早食过后,唐刃很有眼见的收起桌椅碗筷。盏茶的功夫,唐刃便走出来,继续处理那只山鸡。君卿早进了屋子里,他站在窗口,手中拿着一本杂记,目光却是盯着唐刃的。见他动作利落,很快就把那只山鸡放了血褪了毛,最后洗干净放进了砂锅里。他还是第一次见人处理这种东西,此刻不免想到,竟如此复杂。看着唐刃那身衣裳,君卿这才想起忘记提醒他换身衣裳,这人如此穿着,若是引来了他人关注,也是给他招惹麻烦的。君卿想叫人,才猛然发现自己还不知道这人叫什么名字,他把书放下,从屋内走出。那衣裳还放在篮子上,被他随手置在厨房,他又多走了两步,将衣裳拿到手后才到了唐刃面前,伸手递出时君卿道:“你把衣服换下。”唐刃正坐在炉子前,他看似盯着面前的炉子,实则是在思考以后的规划,忽然从刀尖舔血的末世来到这样平稳的世界,他竟然没有丝毫的惊慌,心中只是有些许可惜。,!他这个人本来性情就冷淡惯了,从前在那个世界本来也是无牵无挂的一个人,他是个孤儿,还没满月就被人丢在孤儿院的门口,孤儿院的孩子多,像他这种不会哭不会闹的,自然得不到偏爱,后来磕磕绊绊的长大,勉强把高中读完后就直接报名参军了,部队摸爬打滚了几年,学的都是些真本事,可对于人情往来这一点,他未曾学到半分。别人退伍之后或许会成立一个家庭,亦或者找一个属于自己的小事业,他却跟别人不一样,他出了国,做起了雇佣兵,开始刀尖舔血的日子。这样的生活让他更加没有朋友,身边连个牵挂他的人都没有,就算他哪一天真的死了,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时间久了,刀尖舔血的日子也是无趣,他终于想起回国了,结果回来还没舒坦两天,末日了,他从杀人变成了杀丧尸,继续打打杀杀的日子。有太平的生活可以过,谁也不想整日在丧尸群里拼杀,来到这里,倒也算意外之事,唯一可惜的是,在那个世界他难得能交上了朋友,却也不过才匆匆几月。君卿的到来打断了唐刃的沉思,早在这人走出屋子的一瞬间,他就知道了,只是他却等君卿到了他面前才站起,随后接过衣裳:“谢谢。”唐刃能够看出这人对他有所防备,却也能理解。他虽然感激这人救了自己,但是同样对这人也是有所防备的,甚至在行为上都会刻意让自己和普通人一样。或许是和丧尸王的那场决斗时生死一线,激发了他的潜能,他感觉自身的异能好像已经进入了满级,听力和视力也比之先前要更加好,隔着段距离,连山中的鸟鸣声都听得清晰,有一种万物尽在掌握的感觉。唐刃拿着衣裳进了小屋,君卿又挪步到晒药的架子前,一一翻了个面过进了屋。他拿起先前的杂记,寻着竹木榻坐下。小屋里,唐刃利落的换了身衣服,先前的衣服穿着又闷又热,毕竟他穿越过来之前那边是冬天,他记得自己当时是穿着厚实的冲锋衣和工装裤,里面则是牛仔外套和牛仔裤,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落入湖里的时候,上身就只穿了里面的内搭牛仔外套和背心,下半身也只剩下牛仔裤了。他虽然当时在水里意识不清,但是对于自身也还是有感觉的,玫瑰拽着他冲出水面时,他明显能感觉到周身的轻快感。这古人的衣服倒是不难穿,不过料子摸起来着实很差,这衣服是灰色的,下身是粗布做成的裤子,上身则是两件,一件是交领长袖的长衫,另一件则是半臂短衫,边上系带的款式,中间用根麻布作腰带。里面那件长衫作为内衬,布料倒是稍柔软些。唐刃皮糙肉厚的也不挑,他穿上之后打量了自己一眼,与救他那人的穿着差别很大,这衣服更像是方便干活时穿的。想到那人早间匆忙出去,想来是去给他寻衣服了。如此一想,唐刃不免心道,倒是个善良心细的,他赚到钱,一定要先报答人家。:()捡来的夫君会开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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