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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起去(第1页)

王承志有些得意的指着他:“爹,丑蛋真不愧是我的种,你看他脑子转的多快。”王承耀憨笑着赞成:“丑蛋比我都强。”王老头的眉毛却皱了起来,他悠悠的开口:“到底还是小孩子,读书费的钱可不是卖点绢花就够的。”王承志不乐意了:“别的不说,丑蛋这么小就知道动脑筋赚钱,把这份功夫用到读书上,说不定咱家早出一个秀才公了!也省的跟大哥似的,只会拖累家里,这么多年家里啥情况一点数没有,我看这书是念到狗肚子里··”去了。他话还没有说完,王老头就脱了鞋子站起来抽他,他看情况不对,一下子蹿出去老远。“你个赖种!那是你大哥,你还知不知道尊重兄长!整日里让你干个活儿就怨气冲天,早知道你这个德行当初生你的时候就该一把掐死··”王老头拿着鞋子追他,王承志边跑边挑衅:“我是赖种,爹是啥?”王老头气的大叫。旁边路过的村民看到热情的打招呼:“王老叔,这是咋了?老二气你了?”王老头表情瞬间平和:“呵呵,我们爷俩锻炼身体呢,呵呵……”在家给儿子打成狗脑袋都行,出门是绝对要维护儿子的。王学洲看的嘴角直抽。·····他爹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在阿爷的雷区蹦跶···气归气,王老头还是尽心尽力的去山上砍了一些野桃树回来,削成簪子的形状,在顶端钻孔后仔细打磨,又小心的蘸取一点点蜡油涂抹表面。样子虽然称不上多么精致,但也称不上粗糙。原本张氏还在犯愁家中材料有限,看到木簪立马高兴地把绢花缠了上去。一根清新亮丽的嫩黄色绢花簪子就这么在她的手中完成。家里的其他人这才知道原来张氏和二丫是在做绢花。家中的几个姑娘看到这根簪子眼睛都直了。在乡下她们看惯了灰扑扑的粗布麻衣,很少能见到颜色这么鲜亮的东西,一时间都有些移不开眼。张氏嘴角勾起,转手就把这根簪子插在了二丫的头上。“想要的自己做,这一根我就给二丫了,毕竟这是我亲闺女,你们要是不开心的话,就去找你们娘去。”张氏向来不是委屈自己讨好别人的人,自己做的东西当然要给自己亲生的。二丫脸上全都是惊喜,爱不释手的摸着头上的绢花,笑脸红扑扑的:“谢谢娘!”其他几个姑娘听到张氏的话也不敢有什么不满。毕竟二婶(二伯娘)有话她是真骂,什么难听骂什么。老刘氏对张氏这话没什么在意的,她目不转睛的看着张氏:“老二家的,这东西我看比来村里的货郎手中的还要好,这段时间家里不忙,你没事就教教她们,让她们也跟着做。”高氏有些讨好:“是啊弟妹,这是挣钱的大事,你可不能小气了,有什么手艺就拿出来给大家学学。”做绢花对张氏来说十分简单,她本也没想藏着掖着,爽快的答应了。其他人等上手了才发现做这些东西也是要天赋的。只有张氏和二丫两人做的看上去精致又好看,其他人虽然也做成了,但是怎么看怎么粗糙。手跟不听使唤一样,想的和做的完全两码事。惹得老刘氏指着高氏和马氏不停地骂,几个女孩子也跟着一起吃了挂落。还是王学洲看不下去了说道:“阿奶,这样也好,做工好的卖贵点,做工不好的卖便宜点,这样有了对比咱们才能卖上价啊!”老刘氏一听有理,这才放过她们。人多力量大,两三天的时间她们就做出了一堆。老刘氏当即就拍板拿去卖掉。夜里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中有些担心这些东西是在白白浪费功夫。第二日起床她顶着两个黑眼圈,定定的看了一会儿王学洲,心中就下了决定:“今日你啥也不用干了,跟我一起去卖簪子。”王学洲立马扔掉手中捆柴的绳子,开心的蹦了起来:“太好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阿奶改变了主意,但是只要能出门就行。在一家人期盼的眼神中,老刘氏带着王学洲赶到了镇上的早集。老刘氏对这里还算熟悉,找到一个位置就把篮子放在地上,掏出王老头昨夜带着两个儿子专门打造的板子。将两块板子合成一张大板子,她掏出准备好的一块干净整洁的白布放上,这才把簪子掏出来放上去。亮丽的颜色很快就吸引了一个大娘过来:“你这花怎么卖?”老刘氏看到人过来,脸上的喜悦还没绽放就卡住了。她还真没想好这怎么卖!“这些头绳三文钱一根,五文钱两根,这些簪子得看大娘喜欢哪根了,做工不一样,价钱也不一样呢!”王学洲的话让老刘氏瞬间回神:“对对对,就是这样。”没有女子不爱俏,即使大娘看上去有些年纪了,也无法拒绝这些东西,她一眼就相中了一根用大红色绢纱制成的簪子问:“这多少钱?”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王学洲满脸佩服的看着她:“您可真是好眼光!一来就看上了咱们这做工最好的一根!这可是用上好的绢纱做成的呢,就这么一根。”年纪大的人总是认为小孩子不会说谎话,听到对方夸她眼光好,大娘立刻眉开眼笑,“这小娃娃的嘴巴真甜,大娘:()农家穷叮当,科举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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