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凡生平最讨厌两种人。
一种三天两头改变主意,不到最后关头不提出新要求,并且喋喋不休推卸责任的甲方。
另一种就是……女人。
步凡讨厌女人,但他并不是同性恋。
步凡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十分正常的男人。
能让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的步凡对女人产生如此厌恶心理的原因只有一个——女人,自然还是女人。
别看步凡现在对女人嗤之以鼻,就在半年前,步凡可还不是单身狗的。
步凡和前女友交往了四年,两个人的恋情从大四毕业那年开始,一直到半年前步凡去参加同学聚会的前一天结束。
算起来,步凡的这段恋情也算是持续了四年,虽然和其他的大学情侣不同,他的恋情并不是以毕业宣告落幕而是以毕业宣告开始,但如果从最终的结局来看,这貌似也没有什么区别。
总而言之,步凡当了四年别人眼中的虐狗现充,却在半年前的一夜之间从喂狗粮的人变成了吃狗粮的人。
如果问步凡:谈了四年的女朋友就这么分了,你后悔吗?
步凡肯定会摇头,他不后悔。
因为……他压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自始至终,他都不明白女友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就离开自己,把自己和自己与她那段维系了四年的感情全都抛弃的王王净净。
步凡是一个恋旧的人,他的家里放着很多舍不得丢的老东西。
从中学的时候用过的眼镜到大学毕业那年死党送的水杯,他都好好的保存着,留在自己的身边。
步凡的恋旧甚至影响到了他的女友。
哦,现在应该要加上前这个字。
每次前女友提出要把衣柜里的旧衣服、旧鞋子扔掉,步凡都会表示反对,并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然后把那些旧东西都留在原地。
他并不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相反,每次前女友提出要扔掉旧东西的时候,他都会主动提出自己出钱给她买新的东西。
久而久之,这似乎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每次前女友在他的面前提起旧东西如何如何,步凡都会准备好钱包和信用卡,抽出第二天的时间陪她去逛街、满足她对新东西的欲求。
但那天晚上,女友……括号前,并没有对他提起要扔什么旧东西。
明明他们每次吵架,她都会用扔掉家里的某样旧东西来威胁他的。
步凡虽然心里奇怪,但却没有多想。
第二天早上,他还是和往常一样早早起床,买好了早餐放在客厅里的桌子上,然后带着自己的那份在上班的路上一边吃一边赶时间。
步凡的工作很忙,他要经常加班,不然他就掏不起女友每个月买新衣服的钱了。
然后,那天晚上,步凡回到家,看到的是桌子上一动不动、已经彻底冰凉的早餐。
以及空无一人的客厅。
步凡的前女友走了,并不能算不告而别,因为她还是给他发了一条只写了“我走了”三个字的短信。
然而步凡加班太忙,他直到下班才注意到自己手机上的那条未读信息。
那条晚上,步凡明白了。
这一次,他没办法再用钱买来新东西,去挽回旧东西的存在了。
因为这一次,他自己,就是那件“旧东西”。
在那天晚上之前,步凡最讨厌的人是喋喋不休、朝令夕改的甲方,那天晚上之后,步凡讨厌的人多了一种……步凡,讨厌女人。
————
“老步,我想求你件事。”
零点酒吧是步凡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很爱来的地方,虽然这个从外在的名字到内在的装潢都普普通通,但步凡懒得去再找一个晚上打发时间的去处,所以今天晚上,他也和往常一样在这里点了一瓶啤酒。
而今天晚上,在他的旁边还坐着另外一个男人。
步凡看着身边已经有点儿醉醺醺的男人,放下啤酒开口道:“什么事?”
这很稀奇,坐在步凡身边的是步凡的同事,名叫谢曲峰。
谈起这位同事,步凡的评价只有四个字:自命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