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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墨影,一个应该生活在黑暗里的人。

他不喜欢这个名字,连同他的身世。

她便添了个字,唤他承影。

上古名剑,百兵之君。

沈雁归说他是暂时困于浅滩的蛟龙,终有腾飞之日。

他喜欢这个新名字。

西路军在永州待了大半年,从冬到秋。

他就像个跟屁虫,寸步不离跟着沈雁归。

沈雁归跟着娘亲布善行医,他会跟着,沈雁归去山中采药,他跟着,除了吃饭睡觉,连上茅房他都要外头闷声不响候着。

新年下雪,她们爬到最高的树顶挂桃符祈福,元宵节一起做灯笼挂在院子里,还薅秃了金线绿萼,拿花瓣回来泡水喝。

沈雁归请他吃糖人、教他认草药、还亲手编了一个草蜻蜓给他,说这个叫新郎官,他那时候便暗下决心,以后要做她的新郎官。

他不愿跟着她娘唤她二丫,也不愿与其他小孩一起叫她小霸王,于是从那时候起,他开始唤她卿卿,独属于他一个人的卿卿。

只可惜,从始至终她们母女都不曾揭开过面纱,离开那日,沈雁归送他一份礼物,是她亲手配置的十香软筋散,并赠一句话:

“身世是别人给的,身份是自己给的。”

十二岁的墨承影回军第一件事,便是当众杀了百夫长,从那之后,他便开始了统军之路。

十五岁单兵突袭,十六岁独掌一军,十八岁横扫西境无敌手,功高震主,他终于杀到他兄长忌惮,连下十二道军令将他召回。

回京之后,他只用了一年,就为新帝在朝中杀出一条血路。

残酷暴戾的名声也是在这个时候落下的。

可以说,从善良小白花,到杀人如麻摄政王,沈雁归功不可没。

……

怀中人有一搭没一搭回应着,墨承影翻了个身,“我从没有想过,手起刀落、那样厉害的你,会变成如此唯唯诺诺。”

他将太后冯妧清错认成沈雁归,不只是因为一块玉佩、一双眼睛。

冯妧清说她是庶出,受嫡母排挤,从小与姨娘住在城郊小院,靠在林中摘野果、挖草药贴补家用。

关于她们在永州城一同经历的事情,冯妧清未必能一字不差说出来,但是桩桩件件清清楚楚。

她说她原是想要等墨承影的,可及笄之年,她嫡姐被皇帝选中,却不肯应选,父亲为了全家性命,逼着她上京,替嫡姐入宫,嫁给年近五十的帝王。

彼时冯妧清的性格,与当年沈雁归的性格,如出一辙。

先皇抱恙,他奉旨护送皇子后妃祈福,路上遭遇刺客,冯妧清毫不犹豫为他挡了一剑。

那枚信物玉佩,也是在这个时候掉出来的。

便是那个时候开始,他坚信冯妧清就是他的卿卿。

从此之后,他就开始一心为她儿子夺位。

“卿卿,我真傻,真的,你从前那么厉害,怎么可能将那样微不足道的我,记在心上?亏得她说,打从第一眼就喜欢上我,我还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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