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帮忙操持里里外外,负责管理经营,维系客人,管财务。
那哈费克林的靠山便是长子,雷蒙德霍华德。
他是雷蒙德幼时家庭教师的儿子,深得他信任,起初在店里做学徒。
“前些日子,哈费克林在老裁缝面前犯了错儿,被降级成了杂工。”
“可他也还不安生,明明是我兄弟巴顿卖出去的物件儿,他却改了册子,说那是他卖的。”
杂工们分三班站柜台待客,每周有业绩任务的奖励,这不是什么稀奇的做法。
“可惜,巴顿揭发了也没甚么用。”
“依我看,他们家这生意,合该叫次子继承,那次子的手艺比老霍华德也不差什么了。”
“长子是个吝啬鬼,在生意上经常弄些花头,一点也不安分。”
听完,埃洛伊斯若有所思。
看来是传统的两兄弟争家产的剧情啊。
一个手艺好,一个会经营,这故事真是令她感到耳熟。
那么,作为已经离开家门的妹妹,坎宁夫人,她在这之中又充当了什么作用呢?
她站在谁的那一边?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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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徒虽然嘴碎,但手上的活儿也并没停下。
皮鞋补好底,又镶了一层亚麻布软衬,一圈布棉里,可以拆下来洗,这样天暖一些了再穿,连袜子都不用套。
趁他说话的功夫,埃洛伊斯立在一旁沉思。
这下就说得通了,人家作为大裁缝的女儿,什么好手工没见过
以至于一见了她的东西,就连忙想起来引荐回家
这只有在荒诞的爽文里才会出现吧。
说不定,人家本就是先有一碟子醋,才着急寻饺子,正好碰上了她。
埃洛伊斯想明白,她松了一口气。
她原本还侥幸以为自己天赋异禀,是天降下来的紫薇星,是人见人爱的玛丽苏呢。
现在看来,很可能是两兄弟争家产已经快要抬上了明面,坎宁太太要放人去做眼线而已。
埃洛伊斯并不害怕被掺和进去。
反正她光脚不怕穿鞋,做什么都只是为了那么点工钱,以及偷师学艺,了解行业趋势。
如果坎宁太太想叫她去做手脚站队,她装傻充愣就是了。
只要她能混来,曾经在霍德华裁缝店里做过工这一说的出去的履历。
即使是离开了那儿,也能容易去小店里找到活儿干。
埃洛伊斯的鞋子修好,她付过几角钱,这才离开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