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咯咯”一笑,说道:“昨天晚上在车站的时候,就是遇到了一个做律师的绅士,他叫我送信去给剧院的经理,给了好些跑路费,可真是一个好人。”
“好吧。”埃洛伊斯端着盘子将牛奶一滴不剩的喝了,她又道:“或许,你可以去律师的事务所打杂,也跟我一样,偷师学艺。”
托马斯见埃洛伊斯一脸认真,愣了愣,红了脸:“我怎么可能成为律师呢,说着好玩的。”
埃洛伊斯摇摇头:“不努努力怎么能知道。”
说罢,她起身把几人吃完的盘子收拾了,将剩下的牛奶给舅妈留着,又把蜜收好。
接着继续完成她的手套。
这些手套上的布有些破损的地方,她都打算绣上花儿和波点。
上辈子搞设计,自己也会亲自做一些东西,学过传统刺绣,这些不在话下。
她选择从简单的手套开始,又在今日对托马斯说这些,也是为了给以后做裁缝的计划铺垫铺垫,省的让家里人觉得她是女巫上身了,一下子变得什么都会。
一个下午的功夫,整整齐齐的三双简约短款手套就去过水清洗,只等晾上一晚就可以佩戴。
这个时代的富家小姐们,在舞会上常用长度到手肘的蕾丝手套,要么就是软纱做的,还有小米珠点缀。
冬天或者常服时,富小姐们会使用丝绸,麂皮,天鹅绒制作中款手套,镶嵌花边与缎带,那也不适合劳作。
有一些出自裁缝店的精品,有一些出自专做这些女人配饰的加工厂,女缝纫工们在流水线上做,做好了分销给配饰店,卖给小资群体。
穷人家,大多用毛线手套,和埃洛伊斯制作的这种棉布手套,长度都恰好到手腕,可装饰性很小。
大多都是自己在家里随便缝的,也不管整齐不整齐,能挡风就行,像她这样用心装饰的很少,实在难看。
稍微有一点追求的纽约姑娘,都会攒上一块半块的工资,去二手店或者配饰店挑选一双时髦些的。
夜晚,舅妈和露易丝一回家,就看见埃洛伊斯制作的那几双手套,以及她清洗的袜子,一起被晾在窗户边。
即使埃洛伊斯已经藏了拙,没怎么发挥,露易丝依旧捂着嘴巴惊讶了半晌。
她围着那几双手套看,针脚整齐,雏菊刺绣细腻,与姜黄的底色很相配,看得出巧思,普通人自己在家可鼓捣不出来。
“你真要送给我这要是拿去二手店里卖,恐怕能卖上半块钱!”
埃洛伊斯摇头,她拉了露易丝在床上坐下,说道:“其实我是这么想的。”
“我想把这个买卖长期经营下来。”
“做手套拿去寄卖吧,要是以后买新布料做,那价格肯定就高了,还不一定比工厂里的手套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