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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间谍不报销骄傲(第1页)

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又不知道怎么说。“小兰。这些年,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无法面对?”林诗兰不懂,那是为什么。“我想念我的家人,想念小尽。”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林诗兰难以置信。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谭尽送我的,手链,吗?“石化厂的,设备平台?”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她在那里呆了十天。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他弟喜欢她。且,他弟因她而死。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她四处找。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林诗兰拿起手机。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这些年,谢谢你。”电话从她手里挂断。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四年前。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那天是她的生日。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外面站着谭尽。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林诗兰没有接。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可爱的水晶珠串。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林诗兰很喜欢。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他一直没走。在旁边偷偷看着她。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不知他听见没有。……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这么多个时空。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这个谭尽最喜欢她。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她动了死的念头。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本章完第49章寻觅雨(12)手机响了。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小林啊,你慢点说。”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情绪平复了一些,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平时用来装书,材质是那种硬的。”“我没见过啊。”顿了顿,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哦,好。”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我知道了,谢谢您。”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下一次我没及时来,你在我屋子里出事,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通话结束。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林诗兰也分不清了。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她跟着人潮,过了街。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他说:为自己活一次。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因为有他……但是,他不在了。信号灯变了几轮。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无风无雨的夏夜。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无声无息,无人关心。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珍珠……”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林诗兰点头。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珍珠是甜的,软软糯糯。奶茶有一股:()维纳斯耶的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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