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工了,去吃夜宵?”
“不了,我还在忙。你替我去机场接个人吧,让他陪你去夜宵。”声称自己正忙的越辉用懒洋洋的音调敷衍拒绝。
安霁月一头雾水地赶到机场,到达大厅里正好播报着刚刚落地的航班讯息。她踮脚张望许久,想从推着行李车的旅客中发现熟悉的面孔,却无甚眉目,索性找了空椅就地而坐。她拿出提包里的手机,看到屏幕上的几个红色未接来电提示,这才想起刚刚录制期间将手机调成了静音。安霁月暗骂自己大意,也许人家早就到了,却一直联系不上接机的人。
新的来电这时又打了进来,安霁月来不及懊悔,忙按下接听键便凑到耳边。
“霁月!霁月!”
这声音不是从话筒中传来的。安霁月懵然寻了一圈,终于瞧见不远处一个神采奕奕的男人正大力挥手叫着她的名字,另一只手里拎着只巨大的运动提包。她登时心中一宽,惊喜地叫道:“南哥!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
她将手机丢回口袋,朝着来人的方向匆匆奔去。通话状态在漆黑中闪烁着,彼端微不可闻的呼吸声淹没在此时此刻机场重逢的喜悦中。
喝过酒后又吹了太久夜风的陆烨终于挂断了通话,撑着窗框的小臂上暴起青筋。从眼眶开始肿痛,一直到太阳穴,再蔓延到百汇,他却仍久久伫立在窗边,像是在快意惩罚着自己。
男人把提包往地上一丢,大步上前揽住她,毫不费力地将她转了一圈才放下。安霁月左右打量,藏不住笑意地皱眉调侃:“又黑了不少,最近征服了哪座山?”
梁思南爽朗大笑,摘下不合时宜的登山帽,露出小麦棕色的面容。他眉目粗犷,五官疏阔,皮肤因为常年登山而风吹日晒,细看已有了深浅不一的纹路。长期的户外运动使他的体格骨肌匀称,只消稍走两步便能察觉他有着与常人不同的轻盈矫健。
“走,去吃夜宵。”他单手揽过她的肩,拥着她往前。安霁月知他素日行踪不定,耸了耸肩不再追问,尽心尽责地当好东道主,推荐起好吃的馆子。
梁思南是她父亲当年甚为看重的人,据说小时候她还在跟在他屁股后面玩。后来他年少便被送出国上学,多年不曾回来,安霁月也是在国外读书时才与他重逢。那时的梁思南已经在华尔街做得风生水起,安世资本的出海业务便是由他义务帮忙操持。
安霁月继承安世资本时危机四伏,也多亏有梁思南和越辉这两位左膀右臂,才能站稳脚跟。最初那阵子她事无巨细什么都要问过他,梁思南被问烦了也会委婉地怼她一句“多动动脑子”,她只是背过身吐舌扮鬼脸,从不当真。对她而言,梁思南更像可以无条件倚重的兄长,带她立足,带她见识资本的游戏,然后在她无计可施的时候提供最后的托底。
一切进入正常运转后,她提出要回国开启自己的导编事业,梁思南深思熟虑后竟干脆利落地答应。他也就此进入半退休状态,先是泡了几个月健身房,而后又迷上户外运动,一年到头不是在登山徒步,就是在前往下一个目的地的路上。
“我们有多久没见了?”
“三年?从你回国后就没见过了吧。”梁思南替她续上茶,端详着她这张洋溢着烂漫神色的小脸,“怎么跟我在一起时就跟个小孩儿似的?越辉明明说你现在沉稳大气得很,完全能撑得住场子了。”
“她当面可从来不这么夸我。”安霁月故意委屈诉苦,“一直数落我对安世无情无义,不够上心。天地良心,我真的有挤时间看项目。再说安世有她不就够了嘛。”
“要我说她评价得很准确,这几年你什么时候主动给我发过消息?还不够无情无义?”
安霁月不好意思地赔笑,但也知梁思南才不会在意这种细枝末节。她殷勤地将刚刚烤好的大片肥牛夹到对面的骨瓷碟里,在滋滋冒油的声音中心虚认错。
“你难得回国一次,要呆多久?有没有安排住哪里?”
“说不好。那位叔叔忽然大动干戈地改遗嘱,还硬要我也在场,因此过几日我会回去一趟。不过住的地方嘛,”梁思南噙着笑望她,“越辉没有告诉你么?就住你家里。”
安霁月被吓了一跳,这才明白越辉前几日捣腾空房间的用意。她自然不会介意梁思南同住,毕竟房子空落落的,多个人也觉得添了不少温情。相比之下,他的前半句话虽只是轻描淡写,却更使人揪心——
“那位叔叔,是不是要不久于人世了?”她小心翼翼地问。
“谁知道。”梁思南冷笑一声,仿佛根本不在意对方的死活。他将酱汁淋在牛肉上,拿叉子卷了一卷,递回到安霁月的手里,“凉了可不好吃。”
安霁月出神地咀嚼着牛肉,望着对面低头翻烤的男人陷入沉思。梁思南家与她家是世交,当年梁思南的父亲早逝,母亲再嫁后,两家的来往也变少。他对继父多年冷漠,只称呼为“那位叔叔”,在母亲高龄再育后就选择孤身一人远赴海外留学。
这些过往,大多是安霁月听父亲一脸心疼地说起过。她模糊的记忆里,只是有个好脾气的大哥哥忽然去留学了而已。那时她还曾天真地问过父亲,留学要多久才能回家?得知逢年过节才有可能回国时,她便厌恶地皱着眉,那我将来才不要出去。
那年他拎着箱子离开时才12岁,像个落荒而逃的战败小兵。如今轻装简从地回来,好似信步漫游的狮子,看着云淡风轻却随时会给出致命一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