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仔小说网

旺仔小说网>做你的舔狗是啥意思 > 第七十七章 让人心动的脾气(第1页)

第七十七章 让人心动的脾气(第1页)

纪兴和秦敏的事情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徐印不可能不知道。他在洛家丢了那么大的脸,早就想为自己报仇了,只是洛应仙一直不出面,他也就没有了机会。今天好不容易见到洛应仙,他是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的。“洛应仙,你说说你,当初要是乖乖嫁给我,现在哪里还会有这么多麻烦事?”“纪兴那种人,一看就是为了钱,你比不上秦敏,他自然而然就放弃了你。”听到他的话,纪兴别提多想笑了。就徐印这个同性恋,洛应仙嫁给他能过上好日子才怪。徐印那个保镖男朋友,身强体壮的,一看徐印就是下面那个,嫁给这样的人,洛应仙连最基本的生活幸福都得不到。“滚开,我今天有事,不想和你废话。”他不是真的洛应仙,不想在这里和徐印浪费口舌。况且魏星还在等他,耽误太多时间并不好。纪兴本想越过徐印直接走进去的,没想到徐印跟狗皮膏药似的,一直在阻拦他。“洛应仙,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别忘了,我们俩还没有正式退婚,你依旧是我未婚妻。”“你要是惹我不高兴了,我现在就去和你奶奶商量婚事。”见纪兴变了脸色,徐印兴奋了起来。他突然觉得想和洛应仙结婚了。就如今的洛家,根本没办法和他们徐家抗衡,他把洛应仙娶回来放家里做个花瓶,他和男朋友依旧可以在一起。而且洛应仙长得这么漂亮,到时候还可以利用起来为公司做事情。反正就算他对洛应仙不好,洛家也不敢说什么。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很不错。徐印觉得自己之前脑子有坑才没有想到这一层关系,否则他早就和洛应仙结婚了,那里还有纪兴什么事。“徐印,你别得寸进尺。”徐印眼神中的算计太浓烈,纪兴看得一阵恶寒。他伸手抓住了徐印的手腕,强大的力量直接让徐印动弹不得。“我警告你,别打我的主意,否则我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另外有一点你需要记清楚了,洛应仙不是你能惦记的人,不相信的话,你大可试试看。”放下狠话之后,纪兴狠狠地甩开了徐印的手,头也不回的进入了酒楼。他的力气是真的大,徐印差点就被他甩出去摔在了地上。“怎么回事,她今天吃错药了?”看着洛应仙离开的背影,徐印一脸的疑惑。刚刚那个人是洛应仙没错,可是她为什么变得这么刚,这么强硬了?最重要的是变得好有男子汉气概,他都快要动心了好吧。为了完整里面的洛应仙有什么不同,徐印决定追随进去,看看洛应仙到这里来做什么。包厢里的,魏星正无聊的刷着手机。突然,门被打开了,他一转头,就看到了一脸冷漠的洛应仙走了进来。今天的洛应仙和一样不太一样,气质方面相差太多,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嫂子,你怎么过来?”虽然心中有疑惑,但该走的礼貌还是要有的,所以魏星只好站起来打招呼。“是我。”纪兴用自己原本的声音开口。他话音刚落,魏星就震惊在原地,迟迟说不就一句话来。“不是,你是我大哥?”魏星感觉这个世界太梦幻了。盯着一张洛应仙的脸,却非要说自己是纪兴,他根本就不相信好吧。知道他不相信,纪兴也懒得解释,他晃动了一下四肢,随后一阵骨头碰撞的声音响起,然后他的身高就慢慢恢复到原有的高度。“这是缩骨功?”魏星不是那种没见识的人,一看纪兴这个举动,立刻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好奇的走过去,忍不住伸手戳了戳纪兴结实紧致的双臂。“你真是我大哥?”纪兴白了他一眼,反问道:“不然呢?”魏星还是觉得难以置信。缩骨功这种绝技,早就失传得差不多了。而且他还听说了,要学会缩骨功,得从小开始练,这是非常辛苦的一件事。不仅如此,在训练这门功夫的时候,还得把自己的四肢关节刻意弄脱臼,长此以往,练这门功夫的人身体会变得很差,经常会觉得骨头疼。“太久没使用了,感觉骨头缝都在疼,对了,我让你带来的衣服呢?”魏星还处于蒙圈状态,纪兴说什么他就做什么,把一个袋子扔给了纪兴。纪兴也懒得离他,直接去卫生间换衣服。他知道魏星肯定会觉得难以置信,但有些东西慢慢接触就好了,他既然承认了魏星小弟的身份,那么以后暴露在魏星面前的秘密就会更多。总不能每次魏星都是一脸难以接受的样子。在次从卫生间出来时,纪兴已经恢复了他原本的模样,而魏星也已经冷静了下来。“走吧,我时间不多,早点处理完早点回去。”去找小记者的路上,魏星还是没忍住好奇心,问道:“大哥,你是如何做到这么逼真的易容术的?”“从小练习的东西,刻在骨子里就不会忘记了。”纪兴过去的身份其实挺神秘的,很多技能,他都是从小开始学习的。只是这些事情没必要告诉魏星。有时候知道的太多了,并不是一件好事。“对了,你怎么想着用嫂子的身份出来?”“忘了吗?我给你说过有小尾巴跟着,不用这种方法的话,被人一直跟着是很麻烦的。”纪兴有求必应,解答了很多魏星的疑惑。小记者住在富海市的老城区。在新城区建成之后,这边的经济发展就进入了倒退状态,为了生存,很少有年轻人还住在这里。老式居民楼一栋挨着一栋的林立在街道上面,给人一种遮天蔽日的感觉。因为场景有限,房子修建得比较密集,楼与楼之间只有一条够电瓶车穿行的青石板小路。“他就住在这种地方?”纪兴有些惊讶。干记者这一行的,不是应该在热闹繁华的大城市吗?住在这种地方,他是怎么拿到第一手新闻的。“他之前不住在这里,是后面搬过来的,也就搬过来一个星期左右。”:()让你当舔狗,你成了她们的白月光?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