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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大概提到读书这个话题,贺长恭又感慨良多。

“我是个粗人,连个劈叉都不会写。”

沈云清:???

你闲着没事,劈叉干啥?

她还没领悟,这是当地的一句俗语。

海棠看她神色就明白她不懂,用两根手指比了个倒v,小声解释道:“这就是劈叉,多好写。这都不会,说明大字不识一个。”

沈云清: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劈叉就是个“人”?

“反正就是这个意思。”

沈云清郑重点头。

人民群众的智慧,她还得慢慢领悟。

这贺长恭倒是不坏,身世凄惨,还能惦记大家都是同乡,做好事也不留名。

如果不是今日六娘问起来,恐怕他就会一直默默做好事。

那也意味着,他会一路相随,一直嘤嘤嘤到京城,魔音贯耳。

六娘得意道:“现在镇上认字的也不多,我们其实不在镇上住了,我们搬到了县城里。我主家能干,赚钱养活全家,供小叔子念书……”

贺长恭瞥了一眼沈云清,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一阵风都能刮跑,一只手都能把腰给撅折了的女人,和“能干”这两个字挂钩。

不过那双眼睛,黑亮黑亮,眼珠子骨碌骨碌转,他没读书,不会形容,反正就是看着让人觉得精神。

就是有点冒冒失失,还有,也有点太讲究了。

昨日她撞到他身上的瞬间,贺长恭都闻到了她发间的香气,也注意到,她手指甲上涂着蔻丹。

这一看,就不朴实!

妖妖娆娆的,他看不上。

打赢了仗,他也算小小的“功成名就”,也有人给他说亲,其中不乏贵女。

贺长恭坚决不要。

大家不是一路人,尿不到一壶里去。

他就是要找,也要找个结结实实,粗粗壮壮的乡下妇人,风风火火,能干那种。

他就是个粗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

要不是看在是同乡面子上,他又多年没回来,近乡情怯,他不能做这等好事。

就算现在,六娘和他说话,她主家那双“贼眼”还一直骨碌骨碌偷偷看自己呢!

别以为他傻,这么多年战场,他是白上的?

这点警惕心没有,早就死了。

不过转念再想,死了是不是就能和祖母,母亲,弟弟妹妹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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