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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1页)

“很美妙,可是莱斯特,它太飘渺了……莱斯特,我并不恨你——也许有过短暂时间恨过,但是成为你的同伴是我自己选择的,我选择了这种生存状态,我必须接受自己的选择,我也许后悔过,但是这远远不是你的错,我成为吸血鬼——撒旦一样的存在,令世人厌恶恐惧的存在。要靠着人类的血液为生,要躲避着阳光存活在黑夜里,要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身边的人老去死去,看着自己心爱的家乡自己周围的一切慢慢变化,一眨眼的时光也许他就不是原来的模样了,只有我还是那副模样,孤寂的看着那些我真爱的宝贵的事物消失,你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吧。也是我是怯弱虚伪的,我无法排解这种失落的痛和无法理解的苦闷。安娜——我不敢想象如果安娜知道她最亲爱的哥哥变成了一个怪物,她的眼神还会一如既往的那么热爱我吗?莱斯特,我害怕这种绝望,这种我无法改变的绝望。莱斯特,对不起……”

莱斯特沉默,他有些疲倦,眼神倦怠,“路易斯,我们回去吧,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个问题。”

路易斯也沉默了,他起身离开了这家剧院。

回去的路上很安静,街道上人烟稀少,教堂的钟声传来,肃穆庄严,来自上帝的召唤。路易斯仿佛听见巴黎河畔潺潺的流水正在不知疲倦的向前流动,他们不畏惧阳光也不害怕黑夜,有一个目标就勇往直前。轻柔的风柔和的抚摸,巴黎的夜晚让人沉醉。路易斯和莱斯特一前一后,默默行走,沉默着前行。静谧安静带着无言的神秘的夜色,圆顶的建筑高大巍峨似乎上帝在人间的骑士守卫着巴黎的安宁和平。

莱斯特似乎也很享受这样的夜晚,没有无休止的烦恼和隐隐的争吵,就这样安静的行走,可以听见靴子踩在陆地上的声音,很有节奏一步步,非常美好动听。莱斯特看见路易斯的风衣,黑色的长长的在暗夜里飞扬,他的头发很长了,披散在肩膀上,有着柔软丝滑的触感,带着无尽的诱惑。暗夜里的星光,一闪一闪微弱却又带着希望。

回到文堤斯庄园的时候已经凌晨了,阿曼德并没有睡,整个庄园非常热闹,正在开着误会,人来人往,灯火明亮食物的香气白兰地红葡萄酒的美味,女人身上的脂粉香气温暖的炉火散发着美妙的香味的蔷薇花玫瑰花……这一切一切的温暖让人厌恶有让人感到微笑的幸福。这样世俗的温暖和欢乐,让穷人艳羡的华服和美妙的夜晚,那些奢侈明亮的灯火和蜡烛那些带着满足微笑的绅士和淑女那些带着钻石光芒的珠宝和美丽修长的面容是那么的让人怀念。

阿曼德看见路易斯进来,微笑着对他举杯,“嗨,路易斯,来加入我们吧。”

“好。”路易斯端起仆人给他的一杯白兰地,也走进了宴会中。既然生不可与乐,何不如百醉一晚长余生。莱斯特也带着冰凌的暧昧的笑容走进了宴会中。

夜晚还很长……

作者有话要说:

☆、

路易斯不知道莱斯特和阿曼德有着怎样的往事,他也不关心。阿曼德和莱斯特一样,热衷于各种舞会晚会,他们会在天黑之前穿好晚礼服戴上白色手套整理好帽子和配饰。坐着华丽的马车或者骑着高大威猛的骏马去参加各种各样的宴会,有时候是乡绅举办的,有时候又是伯爵举办的,巴黎的权贵很多,阿曼德好像都很熟悉,他们也知道莱斯特。他们会在太阳完全落山之后出发,带着很多仆人浩浩荡荡,走在巴黎的街道上,巴黎的市民都会议论纷纷,有时候莱斯特骑在马上,在灯火明亮的教堂前经过,那些进入教堂的人都会停下来看他,有男有女,那些少女总会用爱慕的目光看着他,莱斯特这时候就会勾起唇角,他的微笑不是绅士的,而是带着一种邪气的危险的,但是有令人感到心动和性感。阿曼德通常会坐在马车里,他的膝上会有一本书,静静地翻看,有时候夜晚的风会吹起车窗的帷幔,那么有人就会惊叹阿曼德的美丽。他是非常美丽的,他的脸容炫丽魅惑,他的双瞳深不可测美目闪亮,如同美妙的钻石。他微微低头,侧面显出别样的风情。阿曼德是年轻的,却又是苍老的。他有年亲的面容和苍老的心。他说话的语调很慢很慢,带着成熟者常有的语气,但是他的声音又非常甜美,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青涩和成熟,让他非常富有诱惑力。阿曼德的美和莱斯特的美是不同的,但是又是相同的,他们都是在夜色中的精灵,不过莱斯特是捕食者,强大危险让人心甘情愿的沦陷;而阿曼德却是天真风情之间转换自如,人们第一眼看到他会认为他是弱小的,需要怜爱需要保护的,不会对他产生畏惧,让人失去防备之心。

路易斯只跟着他们参加过一次宴会,就再也没有和他们一起行动了,他要不是待在阿曼德的书房里,就是游荡在巴黎的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里或者游荡在哪片树林里教堂或者小河边或者民居里,他也不害怕遇到某些人类,他早已学会如何自保不再会有多余的令人可笑的怜悯之心。路易斯游荡在巴黎的图书馆里,那一排一排有一排的书架那泛着油墨的书籍泛着知识的香气的诗歌给了他很大的慰藉。他会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上一整夜,也不会觉得累。有时候他会翻看好几本,有时候他会翻看一本书,却把它读上四五次。路易斯这样做的时候,内心非常平静,他感觉到一丝安慰和满足感。他会在黎明来临之前,把书放回原位,然后整理好书架,一切恢复原样之后,他会离开图书馆,在暗夜里在微弱的星光里寻找食物,有时候会遇到一个喝醉酒的醉汉,他会毫不犹豫的露出自己尖利的牙齿吸取他的血液,他不会让他死亡。在这样的时刻他感到自己得到了救赎,温暖的血液流过他的身体,他感觉自己有了温度,这让他欣喜。他享受这样的时刻,并且热爱,他也不排斥吸取动物的血液,虽然那味道让人感到有些困难。他想起自己以前的坚持就莫名觉得自己可笑,不过他不会经常想起的——那些可笑的自己,那些可笑的坚持,那些可笑的往事。路易斯已经学会了如何在无趣的生活中寻找欢乐,他试着让自己随心所欲,不在为自己是一个人类的时候所受到的教育观念所束缚,这对于一个吸血鬼毫无帮助。他明白这个道理,并且开始践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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