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留下嘟嘟嘟的一串忙音,和呆若木鸡的周小倩。
周小倩受不住了,她甩着手机往我桌子上猛打。
随后蹲在地上,抱着头大哭。
我看着被甩在地上的砚台。
招了招手,让助理进来。
「这两个人随意损坏我的财物,办公室里的东西都是她打的。」
「你帮我记下这些账吧,到时候还要拿去,让她俩照价赔偿。」
秘书拿着一个小本:「当初办公室的东西还是我采购的,我记得光这个砚台就4万吧。」
「哦,这个瓶子可是民国时期的官窑呢,当初拍卖花了20万。」
「条打好了,周小姐,支票还是银行卡?」
周淑不可置信的瞪大双眼:「林阳煦,你真是个畜生!」
「你女儿现在都伤心成那样了,你还在这儿算账?!」
「我们曾经好歹都是一家人啊!!你现在有钱了,是大老板,怎么变得这么计较?!」
秘书在旁边说话了。
「不好意思,这位女士。虽然不知道您的身份,但是想问一句,您是法盲吗?」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他人私人物品,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周淑怒瞪他,但是焦急忙慌的眼神还是出卖了她的心虚。
我冷冷的看着她。
「周淑,我现在就是在给你机会。」
「你损害我财物的数额太大了,按理说,我都可以立案了。」
「我完全可以把你送进去!」
我一字一句的说。
周淑的眼神彻底变了。
她勾了勾头发,露出一个诡异至极的笑容。
「让曾经的家人赔偿是吧?」
「行啊,我们赚到钱,自然是会赔给你的。」
我心里浮上一层不好的预感。
「你们家公司已经日薄西山了,哪里还有什么赚钱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