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眼睛,这个人类的身材也匀称而富有力量感,是他会喜欢的类型。
不过他总觉得这个人类有种莫名的熟悉。
就在他仔细思考这种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人说:“你是叫诺……诺曼吗?我好像在王都见过你。”
诺曼:“……”他也不知道。
当时进入这具身体时太高兴,没怎么看这个人的记忆就把他的灵魂吞掉了,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叫什么,只记得好像姓文森特。
但当人类看着他,绿眼睛倒映着他的身影时,他只觉得自己像是被碧绿的海洋淹没了,控制不住地点头。
没错,他就叫诺曼,什么巴尔,什么魔王,不知道,没听说过。
他也明白了熟悉感的源头。
很明显,一定是这个被他吞掉的人类以前见过阿贝尔,印象很深刻,所以占据了身体的他才觉得熟悉。
阿贝尔,这个名字可真好听。
我真喜欢他,诺曼喜滋滋地想。
为了不暴露自己对过往一无所知,他谎称自己撞到脑袋失忆了,只记得自己叫诺曼,是文森特家族的子弟,其他的都不记得。
红棕发的人类果然露出了同情的表情,好心地让他借住下来。
住在猎人小屋的一段时间里,诺曼对阿贝尔有了更多了解。
阿贝尔拥有许多美好的品质,善良、勇敢、坚定、正直、友好……
因为这些和深渊完全相反的东西,人类的灵魂变得熠熠生辉。
而诺曼最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
他不可抑制地为阿贝尔着迷、倾倒。
过了一阵子,阿贝尔的红砖小屋在镇民们的帮忙下盖好了,诺曼就顺势一起住了进去。
他喜欢阿贝尔,想要把他放进巢穴,但鉴于他还没有找到适合建立新巢穴的地方,以及他那浅薄的人类世界常识,他决定学习人类那样,向阿贝尔求爱。
用人类的话形容,就是先骗到手再说。
等阿贝尔成为他的人类,就可以和他离开这里,找一个喜欢的地方,一起建立巢穴。
然后他就被拒绝了。
诺曼不可置信。
怎么会这样?
明明他以前遇到很多个人类,都说只要他露出笑容,就没有人愿意拒绝他。
但阿贝尔露出错愕的表情,迟疑地说:“我没有想过成家的事,而且我……可能也不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他说的很委婉,但诺曼听懂了。
这是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