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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余昏迷了半个月,牧之就在身边守了半个月,几乎寸步不离的照顾,带着阿也的爱去照顾她。
“你好像拿不起画笔了。”牧之看着她右手手腕,根据医生说的,她是往死里割下去的,伤到了神经并且无法修复。
病床上的某人疲倦的眼睛眨了眨,在脸上扯出苦笑,“一个无法集中精力的精神病,画画似乎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
这些年,祝余一直在用画画的方式逼自己集中精力,而结果都会是脾气如暴走般破坏着周围的一切,否定认真画出后的作品,再一一销毁。
她一直都活在这般水深火热之中。
“没事,我和你一起,欠你太多了,债也得还啊。”牧之眉眼温柔却止不住心疼眼前毫无血色的祝余。
祝余呼出一口气,拒绝了对方,“我可没忘记你做过的好事,挽回形象已经晚了。”
这番话是以开玩笑的语气说的,牧之以前做过的混蛋事很多,光是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后者点点头脸上露出尴尬,应和着回答,“那……我该以怎样的身份面对你。”
她们之间做过的事不少,一个名分只是为了更好面对彼此,祝余看了看她的脸,五官生得好看,俨然一副大明星的模样,看着又怎么能不心动。
“我们还是做朋友吧,你的心里和我的心里,都有各自无法放下的人,这不公平。”
牧之缓缓眨眼,望着房间的程设试图缓解尴尬。
她摘下挂在脸上的半框眼镜,留在了祝余的枕边,“我出去透口气。”
这副眼镜是牧之最宝贝的东西,虽然不贵但很有意义,是读高二近视加重时,父亲带自己配的。
随着度数加深,镜片换了一次又一次,镜框她仍旧不舍得换,这一用就用了十三年,平时磕着碰着一点都心疼到不行,光是维修次数都多得数不过来。
没了眼镜的牧之凭着感觉走到消防通道,点燃香烟后,掏出手机看着便签里记录着阿也的小作文。
她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抽了一口烟,又吐了出来。
阿也,我放下了。
再次回来的时候,祝余眼巴巴地望着自己。
“我对于阿也只是把她当作朋友,很好的朋友,你知道的我这人拿得起放得下,就连算命的人都说我的面相看着就薄情寡义。”
当然,后面四个字是开玩笑的。
祝余被她逗笑,“既然都薄情寡义了,那我为什么……”要选择你。
剩下的话牧之没给她机会说出口,便出声打断。
“因为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