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他们种树回来了,我偷偷在语文课上写数学作业,在作业本上画了一个大奇葩。
老巫婆快气死了,骂我:“小臂崽子,你长大了也没出息,早晚被枪毙。”
1990年2月13日,阴。
我的心情跟今天的天气一样式,因为小姨来了。
小姨很漂亮,我很喜欢她。
她爱喝瓜子仁泡热牛奶,爱喝马老头家打来的鲜牛奶。
我作业没写,光顾着给小姨嗑瓜子了。
1990年2月14,多云。
该死的老女人,居然偷看我的日记!
我再也不喜欢小姨了!
……
高义往下翻了翻,没了。
泛黄的纸张,已经十多年没有写过的日记了。
但是,这仅有三篇日记的日记本,却被原主一直保留了下来。
高义挠挠下巴的胡茬,“你小姨,又不是我小姨,对吧?”
拿起笔,高义在90年2月13日后面的那页纸上写道:2002年3月13日,晴。
“今天是非常重要的一天,我决定放弃混迹江湖,离开人心险恶的黑社会组织。我想要美女,美女,美女,和美女,还有善良。
我是一个黑社会的失足青年,为此我感到深深忏悔。
所以我决定在以后的人生中,日行一善,或者一百善。
如果能力足够,我想日更多的善。
为此,我有两个想法。
一,在全胜帮混的时候,我不算能打的,但却也够心狠手辣。我想,如果我能天天拍小姨的马屁,把小姨给舔舒服,她应该会给我安排一个辅助治安官的工作。
辅助治安官虽然不起眼,但是却很重要,基层鸡毛蒜皮的小事,全靠他们。
别人可能不愿意干,但我不一样,别人眼中的小事琐事,在我眼中,却是一种低成本的自我救赎。
二,把心狠手辣贯彻到底,找到全胜帮的犯罪证据,一举将这帮黑社会给送进去。
这一件善事,顶得上许许多多件小的善事。
不过有个难题,就是我已经张全烨边缘化,他早都不带我玩了。
三,继续混黑社会,一步步的往上爬。
总有一天,小姨能一统江城白道,而我也能一统江城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