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喝声响起,惊得周遭众人纷纷探头张望,欲探究竟。
但见夜色如墨,月华如练,街道上却有一彪人马,正策马奔来。
马蹄声隆隆,尘土飞扬,气势惊人。
此队人马,细数之下,竟有数十之众,皆是英姿飒爽,威风凛凛。
他们胯下所骑,皆是雄壮高大的骏马,毛色油亮,四蹄生风。
身上所穿,皆是精工锻造的盔甲,寒光闪闪,防护周全。
他们手持长枪利剑,背负弓箭盾牌,装备之精良,比之赵常的镇魔司更胜一筹。
更兼他们面色冷峻,眼神凌厉,浑身散发着浓烈的肃杀之气,只是看一眼便觉得心惊胆战。
这一队人马。
正是临高县城中的守备军。
为首一人,更是引人注目。
只见他身材挺拔,气质不俗,剑眉星目,鼻梁高挺,生得那是一副好皮囊,令人见了便心生好感。
他这一路行来,不知引得多少闺中女子暗自倾心。
“快看,是高家大少爷来了!”
人群中,忽有一人高声喊道。
花月楼前,灯火阑珊,人影绰绰。
赵常一行人刚到门口,便看到高奉英带着人马狂奔而来。
赵常见状,脸色瞬间变得铁青,牙关紧咬,低声自语道。
“这高奉英,怎地来得如此迅速?”
和弟弟高奉白不一样,高家大公子高奉英,是整个临高县,甚至是南风府城都出了名的青年俊杰。
高奉英,此人在临高县乃至整个南风府城,皆是如雷贯耳的青年才俊。
他出身于南风府城的显赫世家,自幼便天资聪颖,才华横溢。
年纪轻轻,他便已位居临高县守军千户之职,手握兵权,威风凛凛。
更令人惊叹的是。
他年仅三十,便已踏入先天境巅峰,修为高深莫测,实乃武道一途之中不可多得的人才。
更兼他深得府城守军统领大人的赏识,时常夸赞其武艺超群,前途无量,甚至预言他有望在今年之内,突破至蜕凡境,成为青州年轻一代数一数二的天之骄子。
如此资质,实乃世所罕见,引得无数人艳羡不已。
在南风府城,更有流言四起。
有人说,若非那南风城镇魔司的张都统大人有意打压,恐怕高奉英早已调入府城守军之中,身居要职,即便不是副统领,那也是参将一类的实职,而不是到了现在,还只是区区一个县城的千户。
“这先天境巅峰之高手,修为已臻化境,半足跨入蜕凡之域,端的非同小可,这一次,还真是有点棘手了啊!”
陈实心中暗自沉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