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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与刘瑞的会面十分和谐,毕竟之前的合作也比较愉快,未来的前景也看得见。
分成什么的也可以按照之前的三七分,周数也没有因为之前的广告效果好,就坐地起价。
毕竟,这已经算是业内较高的分成比例了。
分成比例什么的可以适当让步,但长达一年的代言合同的话,就不能用之前的那种一次性雇佣合同了。
这次刘瑞和周数主要谈的,就是加入春风艺人经纪公司的事情。
不过关于这个,周数还是不会让步的:“刘经理,我果然还是不想把个人的自由局限在一个公司啊,我们再找一个能两全其美的办法吧~”
周数有点为难,毕竟他确实不想加入一家公司,因为一进去就变成打工人了啊!
他的理想可就是不想打工啊~
“这样啊……”刘瑞心里有点吐槽,什么两全其美,你就是想吃饵料又不想上钩。
“不过周数先生,我们春风艺人经纪公司,给你的条件可是非常不错的,不是那种练习生合同,而且相关的条款也是可以协商的嘛……”
刘瑞还想争取一下,“就我的权限来说,还是可以在合同有让步的空间的。”
毕竟是一年以上的大合同,对于春风艺人经纪公司这种小公司来说,拍一支广告100-200万的话,那么一年下来流水至少也是往千万级别以上走的。
这么大的单子,春风艺人经纪公司当然希望把广告代言人掌控在自己手下。
如果加入了公司,那就是自己手底下的人了,到时候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他乖乖听命。
“哈哈,我明白刘经理的诚意,不过我自己个人的话,的确是没有往娱乐圈发展的计划,,与其成为明星,果然还是作家更符合我的期望。”谈生意嘛,那当然是要尽可能拉扯,漫天还价。
不管未来进不进娱乐圈,反正现在肯定对娱乐圈没兴趣,你怎么着吧~
“周数先生,是对于我们公司有什么顾虑吗?不过这些都是可以谈的,另外对于代言费,金额过大的话,你个人税收问题也是该考虑的,加入公司的话,这些都有人可以帮你处理。”
的确,个人处理税收的确是个麻烦,不过……还是那个问题,我作家当得好好的,凭什么跑去你们公司当个莫有感情的打工人,给你们修路灯吗?
是自由自在的生活不香了吗?非要跑去996。
某个作家可是对别人打工摸鱼,而他还在拔牙这件事心里不平衡的很。
“刘经理,加入贵公司的话,还是算了,相比明星,我更想当一个作家,广告对我来说只是一份副业而已。”周数又用作家这个借口。
作家的地位比明星高是不争的事实。
刘瑞这时又想起上次被周数唬住的场景,不由说道:“啊,周数先生上次不是说这是发表了杂志而已,这可远远谈不上作家,而且成为作家的难度可远远比当一个艺人高……”
“哈哈,已经出版了一本书了呢,下次有机会可以送刘经理一本,欢迎品鉴。”
这句话直接让刘瑞目瞪口呆,这才多久竟然就出版了一本书了?你是在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