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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青帝目光浅柔,点头笑道:“好。”桂花树披满金纱,幽香弥漫飘散,化了明月清冷气,暖了树下两人心。——完番外·道士和女鬼清州城内,兰亭水榭,歌声撩拨。歌姬长指轻叩琵琶弦“云心无我,云我无心。懒云窝,懒云窝里客来多。客来时伴我闲些个,酒灶茶锅”,声调悠扬,是诉不尽的衷肠,是唱不尽的哀伤。云裳倚栏而眺望,听着耳畔的靡靡之音,看着那一群俊俏公子哥,搂着歌姬小蛮腰嬉闹,除了淡漠,便只有淡漠。这样的欢歌笑语一直持续到早上,那朝阳初升,城内的百姓从兰亭水榭经过,那里却是寂然无声,昨夜的那些……凡人都看不见,热闹的,只不过是一群在凡间等鬼差来领,无所依从也无事可做的游魂野鬼。云裳已经过了好几百年这种日子,久的她都不知道具体年份。开始还会去打听朝廷换了哪个皇帝,国师是不是草包,妃子中谁最得宠。还有听听百姓唠嗑谁谁家媳妇泼辣不孝敬公婆,谁家女儿嫁了个渣,谁家儿子又生了儿子。听了几百年,云裳发现自己听烦了,然后无事可做。地府有时候会忘记一些鬼魂,甚至在过了很久以后才想起,然后来阳间领鬼,但是鬼魂漂游的久了,往往容易因为一直过着行尸走肉的日子,被时光吞噬了本心,最后忘了自己在等待转生而成为厉鬼,迫害凡人,最后被斩妖除魔的道士收走。云裳不想变成那样,可是等不到鬼差来,又没有任何事可以做,她发现自己的反应越来越迟钝,常常看一个东西出神。在阴暗阁楼里,从早上坐到晚上,从晚上坐到早上,等不来……等不来鬼差……她开始去捉弄别人玩,看见那些胆小的凡人惊恐的模样,终于寻到了一丝乐趣。她不知道,但凡变成厉鬼的魂魄,最开始都以为这么做没有大碍,殊不知……是在逐渐转变中。夜里她窜进一个宅子,一不小心吓晕了一个老人,也惊的她逃窜离开,捂住心口直摇头,下次还是吓年轻人吧,要是吓死人了可就是造孽了,在阎王那要减分的。百无聊赖从巷口飘出来,便有小鬼喊她,说发现一个道士进城。她撇嘴:“道士有什么好瞧的,这清州一抓一把。”小鬼说道:“那道士不同,他的大半魂魄都不在身上,可是看见我们还敢动手,大家都打算去教训他,你也一起去呀。”云裳皱眉,没有魂魄还那么嚣张?那可真要去教训他一顿了。想罢,一拍即合,立刻往那边飘去。到了那,已经有七八个鬼魅在那看热闹。云裳一瞧,果然是没了大半魂魄,那对眼眸神色迷离,动作略微生硬,能走就不错了,那他为什么还能动手捉鬼?就算是还留有一点魂魄,也该知道做这种事有多危险吧。她抬手做成喇叭,喊道:“喂,臭道士,你就不怕我们把你吃了吗?还敢抓我们。”道士没有抬头,依旧在走自己的路,云裳在众鬼中也算是厉害的,毕竟做鬼那么多年。她俯身冲去,还未近身,就见那道士动作忽然急速,一把桃木剑已出鞘,划出一道金光,刺的众鬼立刻散去。云裳翻身躲开,离的位置稍远,他又收起剑,继续走。云裳实在不明白这样一个人怎么还会有那么大的力量。一连跟了两天,她稍微靠近,他便警惕转身,手执桃木剑,随时要劈出一剑。可一旦周围没有鬼魅,又如一具没有魂魄的身体不停的走,不停的走。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道士这么瘦了,因为好几次他都饿晕了过去,偶尔会有人给他吃的,没有的时候大概是饿到一定程度,这才会自己醒来,然后有什么吃什么,有草就吃草,有水就喝水。云裳忽然觉得很悲哀,这样活着,倒不如变成鬼。可偏是这样一个人,却还在斩妖除魔。这日他又饿晕了,云裳去酒楼偷了一堆的菜出来,放到他面前,这回她不走了,她就不信,他连善恶都不分了,她是好鬼呀!道士果然很快醒来,察觉到鬼气,立刻提剑,云裳急忙道:“我是好鬼,要是我是坏鬼,在你晕迷的时候就杀了你,你仔细想想。”道士恍惚许久,云裳又怯怯递给他食物:“吃些吧。”他又迷糊了很久,这才吃了起来。转眼就把东西全都吃干净了。云裳见他吃完,连脸色都好了许多,抱膝蹲在一旁笑了笑:“看你吃东西真香,我都忘了食物是什么味道了。做鬼真没意思,可鬼差又不来。”道士默了默,似乎很久没说话,声音有些生硬:“谢谢。”云裳愣了愣,他跟自己道谢……一个除妖人跟自己道谢,这种感觉十分微妙。她心中有些欢喜,问道:“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又打算去做什么?”道士说话十分缓慢:“魂魄,被野猪妖夺走大半,我要找它。”云裳点点头,想通了又气道:“那你还费力气抓鬼干嘛呀,我都被你打伤好几次了,你瞧,我的胳膊,唔,腿。”“对不起……”道士看她,是只艳鬼,十分美艳,“我不知道。”云裳瞪大了眼:“你不知道?”他做这些事的时候,难道不知道自己在斩妖除魔?那是什么力量支撑他这么做的?云裳想不通,一点也想不通。“最后一点魂魄也在渐渐消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然后……死。”云裳看他:“不会死的!听老鬼说,只有凡人还尚存一点记忆,魂魄就不会离开。我跟了你四个月,每次你抓了鬼后眼睛都会亮些,那一定是支撑你记忆的东西,以后我让你抓好不好?”道士摇头,云裳可不管,她打定主意了,就让她帮道士活下去吧。等下定了这个决定,她突然想,为什么她要这么做……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呀。想不明白,罢了,不想了。朝阳初升,云裳躲在阴凉处睡了一觉,等晚上等的挠心挠肺,好不容易斜阳落下,她踏着仍留有热意的路追上道士的步伐,烫的全身好像被火烧了。可是她怕时间太长把道士跟丢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他,云裳笑笑,抱着偷来的烤鸡往他飘去,要跟他打个招呼,可刚到近处,就见金光飞来,刺在她手臂上,痛的她差点松手。一道金光刺落,转瞬就见他疾步跑来,又刺出一剑。她咬牙躲开,骂道:“臭道士,是我,我是云裳啊!”可是那无光眸中,却只剩木然。云裳心头一痛,他……他不记得自己了……明明昨天还聊的那么好啊。只是片刻她又回神,原来这就是魂魄在消失的迹象。不管她和他一起多久,没过多久,他就会忘了。就好像一直在原点,即使离开了一段时间,但还是会回到那里。除非魂魄全部归来,否则不管她努力多少次,他都不会记得她。但这样也好……她心中滴血,却安慰自己,这样就好,他不记得自己,然后她就能帮他延续魂魄,让他记得他是个道士,天职是斩妖除魔。而她,正好做那个“妖”,做那个“魔”。一次又一次,云裳每次都数着,积攒到一百次的时候。她看着道士还是不留情面的划出金光,简直是碎在了双眸里。他不记得……一百次都不记得,以后都不可能记得吧。每次可以接近他的机会,就只有在他饿晕,醒来看到那一堆食物的时候。他问她叫什么,每次都这么问。她每次都答他“我叫云裳”,每次都答的认认真真。云裳伤痕累累,她不仅要时刻留意道士的魂魄,还要驱逐那些想吃掉他的妖怪鬼魅,还有去追踪那野猪妖的下落。可是她一点也不后悔,反而很开心。飘荡了几百年,好像终于找到一件让她有勇气继续等鬼差的事了。连个神志不全的凡人都能如此执着,她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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