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那天“锦毛虎”燕顺所说的,“吃了咱的肉,你便爱上这种滋味,回不去了”。
刘高吃了腊肉,心中种下了魔种,一朝得势,魔念顿生。
至于他娘子,也是个人心险恶之辈,稀里糊涂吃了一碗“醒酒汤”,被她称作绝世美味。
待现时,已经晚了。
也爱上了那种滋味。
不过短短三五天的工夫,那肉因为天气的原因便不能吃了。
死了一个侍女,倒也能遮掩过去。
但要是再杀人,这可就不好弄了。
而且,刘高还现,这寻常的肉,和那山上的腊肉相比,滋味竟然千差万别。
“夫人,那清风山上的腊肉才是真正的美味啊!可惜那锦毛虎被武松给打死了……我听说当日还跑了一个,叫做矮脚虎的,他现在又在清风山聚拢了一波好汉。矮脚虎我倒是认识,可没机会接近……哎呀!真是馋死我了。”
“官人呀……真有那么美味?”
美貌少妇依偎在刘高怀里,纤纤玉指在他胸口排骨上一圈一圈画着。
“我哪能骗伱。”
“再过几日便是家母的寿辰了……”
少妇的声音又软又糯:“母亲去世正好五年,那我便去母亲坟头化纸,若那清风山贼人掳了我去,自能见到那位矮脚虎好汉。”
“夫人难道不怕?”“官人既然想做大事,妾身为你冒一冒险,又有何妨?”
“夫人,你真好!”
“我也是为了官人的前程嘛!”
…………
知寨夫人刘王氏,骑着小毛驴,主动往那清风山而去,自然被巡山的兵丁给抓了。
“哥哥,山下来了个少妇,吵着要见矮脚虎王英,你说怪不怪?”
裴宣亲自审讯了一番后,便敲响了曹杰清修的门户。
“要见王英?那王英好色至极,有少妇敢见他?这不是送羊入虎口嘛!”
“我也奇怪,一番诈问,原来那少妇乃是新寨主刘高的媳妇,她说有大事要和矮脚虎相谈。”
“哦!”
曹杰微微点头:“这刘高可真是病急乱投医啊!他是想要联手清风山对抗花荣。”
裴宣乃是六案孔目出身,审一个女人,自然轻轻松松:“哥哥,这其实只是一方面,那女人也蠢,我一番诈,你当她为何上山见王英吗?竟然是为了得到那腌制腊肉的方子。”